1月17日,本报从北京市朝阳区政府获悉,上海展冀环境有限公司9·15起重伤害事故已于日前查明。据悉,2024年9月15日16时许,在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院内一起重作业现场,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发单位包括上海展冀环境有限公司、莒南县宝春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经调查,宝春公司不具备劳务分包及设备组装安装相应资质。事故相关单位为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
据事故调查报告披露:2024年6月19日,北排装备公司对《小红门再生水厂预处理区及初沉池除臭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反吊膜封闭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7月8日,展冀公司以1725万元中标后,与北排装备公司签订了《反吊膜封闭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展冀公司提供9套反吊膜设备并进行现场组装、调试、验收、维修等工作。7月24日,展冀公司又将设备组装安装的劳务工作分包给宝春公司负责,并签订了《钢膜结构安装合同》。8月16日,展冀公司、宝春公司开始入场作业。
经查明,2024年9月15日16时许,在小红门再生水厂内C系列初沉池东侧,宝春公司作业人员韩某伟、韩某科指挥流动式起重机司机王某辉起重一个大型风管架,且韩某伟、韩某科始终位于风管架旁进行指挥。在起重过程中,风管架南端绑扎的吊装带突然断裂,导致架体失稳,并引发北端绑扎的吊装带断裂,风管架坠落地面后向东翻滚90度,将正处于架体东侧的韩某伟、韩某科砸伤。16时30分许,“120”急救人员到场确认韩某伟、韩某科已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直接原因是:在设备组装过程中,现场人员违章开展起重作业,在起重过程中吊装带发生断裂,导致大型风管架落地后发生翻滚将韩某伟、韩某科二人打击致死。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事发单位以包代管、安全管理工作缺失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有3人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起重机司机王某辉、宝春公司总经理韩某春、展冀公司现场负责人刘某琦,3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违反《刑法》,建议由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
此外,宝春公司、展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宝春公司总经理韩某春、展冀公司总经理朱某兵,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赵琳)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