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词
他们,可能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忠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书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日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跑口记者”讲述2024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以案释法 让司法更加生动易懂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梳理2024年的报道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多批典型案例,而这些典型案例涉及到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各个领域。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过去的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几乎每个月都会发布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往往针对某一具体法律问题或案件类型,提供了详细的判决理由和法律适用分析。仅2024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12批典型案例,内容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金融、反腐以及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这些案例可以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提供明确的指导,帮助法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确保司法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了案例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
代表作品1
有人在审批公租房过程中行贿又受贿!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事关民生福祉,事关人心向背,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执政根基的大事。2024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
据介绍,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打虎”“拍蝇”决不手软,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聚焦保障民生领域。6个案例分别系发生在住房保障、教育招生、医疗保险、劳动就业、财政税收、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犯罪,被告人均被依法惩处,彰显人民法院零容忍惩治民生领域“蝇贪蚁腐”的坚定决心。
二是坚持全链条惩治。齐某刚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被告人负责审批公租房申请,既受贿、又行贿,既徇私滥权、又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钟某燕受贿、洗钱案,被告人受贿后又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进行洗钱,人民法院依法分别予以定罪量刑并数罪并罚。同时加大财产刑适用和追赃挽损力度,强化全链条惩治,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吴某鹏贪污、受贿、诈骗案,被告人贪污、受贿、诈骗数额均特别巨大,且未退赃退赔,依法数罪并罚顶格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李某贪污案,被告人贪污数额巨大,但具有自首、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据介绍,反腐败斗争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人民法院深刻认识惩治“蝇贪蚁腐”的重要政治意义,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代表作品2
最高法报告解读③|“第二十条”被唤醒,委员称应旗帜鲜明保护正当防卫者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随着刑法“第二十条”被唤醒,正当防卫制度越来越受到关注。
2024年3月8日,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门提到了相关内容:2021年至2023年,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表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在司法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也逐步确定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这是合民心、顺民意的司法进步。
如何判定“正当防卫”?
所谓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近些年,诸如“昆山反杀案”这样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例,可以说激活了特殊防卫机制,纠正了判断防卫是否过当的认识误区,改变了以往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好人受罚”现象,体现了优先保护被侵害人利益的政策导向。
此次《报告》提到,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红星新闻梳理发现,《指导意见》要求,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指导意见》还强调,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旗帜鲜明保护正当防卫者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表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正当防卫”认定问题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司法难点,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升级,影响执法效果和社会和谐稳定。
皮剑龙表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协同其他司法机关,在正当防卫案件办理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此前发布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典型案例,不断释放激活“正当防卫”的法治信号,保护社会权利主体自我维权的正义之举。
《指导意见》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刑事司法工作。关于“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中,从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意图条件四个方面,提出了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要求。
皮剑龙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指导细化正当防卫案件的司法审判,一是推进涉正当防卫案件指导性案例或者典型案例的制发工作,结合案件情况,直观、具体地阐释如何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二是推动教育宣传,使正当防卫案件的处理成为全民普法和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旗帜鲜明保护正当防卫者和见义勇为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杨书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