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酒局也开始频繁起来,推杯换盏间,不仅自身要注意饮酒适量,也要关注同饮人的身体状况,否则就可能因此惹上麻烦。今日,法治在线就聚焦聚餐饮酒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那么如果聚餐饮酒后,有人发生意外,一起喝酒的人是否一律应担责?若不是,什么情况下需要担责,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担责?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一般情况下饮酒人若在聚餐饮酒后发生意外,其他同饮者通常不对其负有法律义务而是仅负有道德上的义务,但若同饮者在饮酒过程中和饮酒后存在过错除外:一是同饮者饮酒中存在不当行为。如存在劝酒、灌酒、逼迫饮酒等先行行为,则具有该行为的同饮者应当负有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危险发生,否则可以认定其对损害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二是饮酒人陷入醉酒状态时,其他同饮者应当负有扶助、照顾、护送、送医等救助义务,以避免危险发生。若饮酒人陷入醉酒的危险状态,即便同饮者未有劝酒、灌酒等不当先行行为,也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该注意义务的核心在于妥善安置醉酒人,以免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该义务为补充性质,但若不履行,可能对损害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而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