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诉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森林开发公司)擅自在海南省甘什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高尔夫球场,行政主管部门多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但该公司仍继续建设并投入运营。2019年甘什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全面封停案涉高尔夫球场,三亚市林业局牵头制定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并于同年8月完成现场生态修复工作,共种植8个树种树木4.95万株,累计植树面积282.6亩。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森林开发公司赔偿因违规建设运营高尔夫球场造成的林地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林木资源损失、生态修复费用及鉴定费用。

【裁判结果】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森林开发公司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未经行政审批,非法侵占并毁坏自然保护区林地,致使植被群落生物多样性及物种丰富度已遭到完全破坏,原有生态服务功能基本丧失,其行为严重破坏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系统,危及生物多样性,造成重大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和林木资源损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某森林开发公司赔偿林地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947万余元、林木资源损失22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用235万余元、鉴定费用41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因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林地引发的生态破坏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自然保护区是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案涉海南甘什岭自然保护区是海南省最大也是全国唯一的无翼坡垒自然保护区。人民法院协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刚性约束制度,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判令被告承担因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林地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林木资源损失以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对于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具有示范意义。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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