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映照万千生活,法治力量融汇于实例之中。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正式推出《代表委员 • 观案评案》栏目,聚焦真实案例,特邀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深度介入,共同剖析案件背后的法理与人情,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共同感受司法温暖,携手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承揽合同起纷争


庭审调查陷僵局


现场勘查明事实


项目费用存差异


人民陪审显力量


当场履行化纠纷

观 案

2019年,大屯法庭辖区某医院找到陈某为该院安装、维护、升级监控设备,项目在2020年2月完成施工。此后因经办人离职等原因,双方一直未进行验收及结算工作,2024年3月,陈某诉至沛县法院,要求被告医院支付安装费用及逾期利息合计56600元。

距离案涉项目已经四年之久,期间医院监控设备又进行过部分改造工作,且双方最初没有正式签订合同,因而在调解中对于项目涉及内容及费用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案件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及时安排开庭,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辩论,被告以陈某提交的承揽合同是事后补签且经办人已离职无法查清案件事实为由,全盘否认原告安装工作量和具体价格。为尽快查清上述争议,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前往被告医院现场勘查。

经过现场勘查指认,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涉及的项目内容基本达成一致,但对于案涉项目的整体材料费、施工费用等各执己见。参加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王敏在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后,提出自己曾有多年承揽监控安装项目的经历,对于该市场的材料及人工等费用较为了解。法官当即抓住这一专业优势展开新一轮调解,由陪审员推算项目花费,法官结合相关费用引导原告提出合理诉求,最终在多方引导劝说下,被告自愿放弃过高且不合理的费用要求,原告当场一次性给付项目费用,案件圆满结束。

评 案


陈少民

徐州市人大代表、沛县新联会副会长,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主任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本案中,沛县法院大屯法庭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重要作用,充分发挥陪审员自身特点和专业优势,支持陪审员以个人的情理、常识及专业优势参与案件办理,和法官的专业法律判断形成互补,既避免了高额的鉴定费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又促进案件的实质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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