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11月26日,记者从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潍坊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实施后,作为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在准入、设备维护管理、信息公示等方面要做好相关工作。
准入方面,在不增加许可规定的前提下,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实施备案管理。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制水设备投入使用前,向设备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设备维护管理方面。经营者要确保制水设备正常运行,对制水设备运行和卫生情况每周至少巡查一次,确保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周围没有污染源,例如垃圾堆放点、污水排放口等。而且要对制水和售水区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同时设备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在人员健康管理上,工作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且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另外,水源选择和水质监测也很关键,要使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并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项目进行水质检测,经营者要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自检;对出水水质的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每六个月至少检测一次,其中一次应当在每年7月至8月之间进行,检测结果存档;做好记录,确保水质合格后才能销售。
做好信息公示工作。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应当在制水设备或者制水设备周边醒目位置及时公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制水设备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制水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水质检测时间和结果;制水设备清洗、消毒、维护和检查记录;水质处理材料更换等信息。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