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即日起至11月30日对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建市政项目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排查危大工程、临时设施、消防安全、高处作业。具体排查内容包括:危大工程验收层级是否满足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加工棚、仓库、材料堆场、生活区宿舍等临时设施的布局是否科学合理;生活区、配电房、施工现场室内和室外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顶层顶步搭设时是否采取切实有效防护措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生命绳等)等。
按照要求,11月27日前,各项目部由建设单位牵头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所有在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机构对本单位在肥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时,要查看项目开展自查情况,将检查情况纳入企业检查通报。各县区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由领导带队开展巡查,重点检查项目、企业落实市级、本级主管部门要求情况。并通报处理一批差企业差项目。对检查发现问题,作出停工、通报、罚款、暂扣证照等处罚;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者 檀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