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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酒的饭局,公务员和商人还习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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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5月18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第四章对公务接待作出规定,部分内容为: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陪同和相关工作保障人员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公务接待禁酒令”工作餐不准上酒、不准吃高档菜、不准发香烟
“无酒不欢”的中国式饭局,这次真要凉了?
在中国,酒桌不仅仅是吃饭的地方,更是谈生意、拉关系、表诚意的“第二办公室”。
“不喝就是不给面子”——很多商务合作、项目审批,甚至干部提拔,都曾在酒桌上“一锤定音”。
“喝到位了,事就好办了”——某些地方甚至流传着“酒量=能量”的说法,酒喝得越多,关系就越铁。
但这次新规直接“一刀切”——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喝酒,连香烟都不能上。这意味着,以后公务员的饭局,可能真的就只是“吃饭”了。
网友热议:
支持派:“早该管了!以前一顿饭喝掉几千块,全是纳税人的钱!”
反对派:“没了酒,很多事反而更麻烦了,私下请客更隐蔽,查都查不到。”
公务员饭局没了酒,生意还能谈成吗?
过去,很多商人、地方官员都依赖“酒桌公关”——喝高兴了,合同就签了;喝到位了,审批就快了。但现在,这条路被堵死了。
可能的几种变化:
转向更隐蔽的消费——比如不在公务接待时喝,改在私人会所、企业食堂,甚至“自带酒水”。(此前已有案例:某地官员把茅台倒进茶壶里喝)
人情债”转移——公务员不能喝,但商人可以私下请客,变相拉关系,监管难度更大。
倒逼改革——如果真能严格执行,或许能让商业合作回归“契约精神”,而不是靠拼酒量。
但问题是:
“无酒不成席”的文化根深蒂固,很多人依然觉得“不喝酒=不重视”。
基层执行可能打折扣,尤其是招商引资压力大的地方,会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禁酒令能管住“舌尖上的腐败”吗?
其实,这不是第一次出台“禁酒令”。早在2012年“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喝酒就大幅减少,但仍有各种“变通办法”:
“矿泉水瓶装茅台”(某地官员被通报)
“私人会所宴请”(不在公务账上报销)
“企业买单”(商人请客,公务员“被邀请”)
这次新规更加严格,不仅禁酒,还禁高档菜、禁香烟,甚至要求“接待清单可审计”,试图堵住漏洞。
但关键还是执行:
如果只是“文件上严格,现实中宽松”,那效果有限。
这次禁酒令,能改变中国酒桌文化吗?
短期来看,公务员饭局确实会“清淡”很多,但长期能否真正扭转“无酒不欢”的风气,还得看执行力度。
如果真能落实,或许能让公务交往更透明,商业合作更规范。
但如果只是“表面禁酒,暗地照喝”,那最终可能还是换汤不换药。
您怎么看?公务员饭局没了酒,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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