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2025年度根河市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通过2025年5月10日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根河市事业单位岗位应聘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

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二)体检医院及地址

根河市中蒙医院(地址:根河市兴安路与得耳布尔街交叉口西100米)。

(三)相关要求

1.请考生务必在5月19日14:30-17:00到根河市中蒙医院一楼挂号室缴费。

2.考生务于5月20早8点前到达根河市中蒙医院体检科等待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男性380元、女性400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体检须携带材料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黑色碳素笔。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体检承诺书》(详见附件1),本人签字后交由体检现场审核人员。

(二)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五、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切记有关事项。

(二)孕期、生理期应聘人员需提前向检查医师声明。

(三)体检当日空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熬夜。

(四)“姓名”等基本情况栏、“受检者签字”栏、“病史”栏等信息,在体检结束时统一填写,照片在体检结束时贴于体检表上。体检表不得弄脏、弄皱,不得提前填写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得提前贴照片,否则作废。

(五)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六)部分体检项需复检的应聘人员,由体检组织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请保持电话畅通。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接受体检的应聘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体检期间手机统一管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0470-522343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体检承诺书

2.体检须知

中共根河市委组织部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16日

  • 体检承诺书.docx【11.35 KB】

  • 体检须知.docx【11.6 KB】

附件2:

体检须知

各位体检考生:

为认真做好考生体检工作,制定考生体检须知,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当次体检。对无正当理由且不向体检组织单位请假,不按规定时限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考生要服从组织体检工作人员和带队医务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编号和分组进行检查,不要擅自行动,改变检查顺序,保持诊室肃静。体检中考生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姓名、应聘部门及应聘岗位。

三、体检全过程严禁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携带通讯设备进入体检中心的,要关闭通讯设备,违者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严禁考生亲友进入体检中心,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找人代检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生体检结束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不得向医生护士打探体检结果,违者体检结果无效。

七、考生体检当日空腹,携带有效身份证,带体检费。

预祝全体考生体检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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