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借得8.5万元,叶某却被要求签下59万元的借条。后因无力还款,叶某被债主侯某告上法庭并败诉,最终叶某及其家人在执行阶段还款40万元。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该起民事诉讼判决开展监督后,法院再审改判撤销了原审判决。

今天下午的发布会上,宝山检察院透露,2020年7月至今年4月,该院共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83件,提请上级院抗诉18件,均获支持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均已再审改判;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7件,均收到回复并采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均收到回复并采纳;移送其他检察机关或其他部门线索4件。

叶某遭遇的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2015年6月至2018年4月,侯某等人合谋,以出具翻倍借条、银行走账等方式,欺骗叶某在实际借得本金8.5万元的情况下,先后出具借款金额高达59万元的借条,并诱使叶某签订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将其所有房产抵押给侯某。

随后,侯某以叶某到期未偿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59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支持了侯某的诉请。在该案件执行过程中,叶某及其家人向侯某支付40万元结案。2020年9月,侯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责令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其中也包括叶某支付的40万元。

宝山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梳理排查案件线索时发现,侯某与叶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与侯某诈骗案相关联,涉嫌虚假诉讼,遂依职权对该案民事判决开展监督。除了向法院调取侯某诈骗案刑事卷宗材料以及侯某与叶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案件卷宗,全面梳理案情外,宝山检察院还邀请第三方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听证员意见。

经审查,宝山检察院认为,法院民事判决认定叶某实际借到侯某某59万元的基本事实错误,应予纠正,于是提请市检二分院提出抗诉。市检二分院审查认为,侯某诈骗罪案刑事判决已查明,叶某实际借得仅8.5万元,本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故提出抗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再审改判撤销原审判决,驳回侯某的诉讼请求。

针对虚假诉讼案件普遍存在的发现难、核实难问题,宝山检察院一方面积极构建内外协作机制,与公安、法院加强沟通协作,畅通民事、刑事检察等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另一方面,借助大数据提炼虚假诉讼案件特征,推动案件办理从个案到类案转变。比如,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以套路贷方式形成的虚假诉讼案件,通过刑事案件被告人与民事案件原告身份信息比对方式,筛查发现线索33件,经审查后对26件确有错误民事裁判及时依职权开展检察监督。

原标题:《借出8.5万要求还40万,还获法院判决支持?打击虚假诉讼难在何处》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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