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发帖,公司辞退了一名47岁的老员工,因为他的工作年限已经超过10年,所以离职的时候,公司按照N=2的补偿给了他20万的补偿。



2个月后,公司突然联系这位员工回来上班。公司表示愿意按照此前的岗位待遇给他。员工离职后,尚未找到新的工作,所以就同意了。谁知再次入职的时候,公司要求将此前的离职补偿还回来。员工自然是不同意。他认为之前被辞退的离职补偿跟这次入职并无关联。

公司表示可以补偿你2个月的工资,但这次入职跟之前的待遇一样,所以要拿回补偿。此外,公司表示工龄也无法累计。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下,该员工怎么办?一边是工作,一边是补偿,到底怎么选?



此帖一发,迅速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有网友认为,钱是不能退回去的,因为工龄已经没有了,你已经是临时工了,以后随时可以辞退你还没有补偿。

有网友表示,公司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至于怎么选,就看个人啦。不过还有一种做法(公司不会说的),就是重新入职,当然原来的补偿还是个人的,不过工龄从新入职开始计算(原来的工龄社保也认可),但要和这公司协商。

有网友直言,就说最近发烧了,暂时不能来签合同。一般公司找已离职员工都是新手跟不来那些活,暂时过渡一下。等过渡完了,没有利用价值了,自己想后果。

  • 其实,要不要退补偿金,主动权还在员工手上,需要从以下几点思考。

如果接受退还补充金入职,但可以和公司协商签订以下条款:核心要点就是,如果退还已发补偿金,但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退还补偿金者进行裁员。

但是,公司因为经营问题,企业主动裁员,再次赔偿按照上次入职年限加上中间空档期5年和本次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赔偿。

如果企业不认可,那还是分道扬镳,不折腾了。因为和企业的信任已经破裂,想再次建立信任,真的很难。

不可否认的是,一个年近半百的打工人,赶上就业环境不好的时候,求职者或处于被动地位。但是,人在职场上,最好不要吃回头草,会塞牙的。

如果有例外,那必须是:你唯一需要回头的时候,是为了看自己到底走了多远。而这家企业,确实有值得留恋的地方,特别是人文环境和老板的胸襟。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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