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里,"四川芬达"组合成员攥着法院传票的双手微微发颤,对着镜头反复说着"我们真的没想伤害杨坤老师",这个曾因惟妙惟肖模仿杨坤声线收获百万点击的网红组合,此刻正深陷舆论漩涡。这场始于模仿秀的网络纠纷,正在撕开短视频行业野蛮生长的伤疤。



事件导火索要追溯到去年冬天的某个深夜,当"四川芬达"在直播间第37次复刻《中国好声音》导师转身动作时,他们刻意将背景板P成"32场演唱会"的红色字样。这种带有戏谑性质的模仿很快在社交平台裂变传播,短短72小时内相关话题播放量突破800万次。彼时沉浸在流量狂欢中的两人不曾料到,三个月后竟会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传票。



法律文书显示,杨坤工作室于3月10日正式提起诉讼,指控该组合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21条内容涉嫌侵犯名誉权。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尚未开庭的2月到4月间,"四川芬达"账号持续更新模仿内容,甚至在4月15日的直播中刻意使用杨坤经典歌曲《无所谓》作为背景音乐。这种看似"挑衅"的行为,最终促使杨坤方面在5月2日拒绝调解申请。



"我们只是想混口饭吃。"面对镜头,组合成员展示着每月2.3万元的直播分成记录。这些收益来自他们模仿杨坤抽烟姿势的"名场面集锦",以及刻意夸张的"踩烟头"动作设计。在流量算法驱动下,他们不断强化这些具有争议性的记忆点——直到某条视频下的热评"这哪是模仿根本是丑化"获得3.2万点赞,舆情开始出现反转。



这场纠纷折射出的不仅是个人权益之争。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2023年度报告显示,短视频侵权投诉量同比激增167%,其中形象权纠纷占比达41%。就像去年某主播模仿刘德华声线带货被起诉案件,法院最终判决中特别强调"艺术创作自由不应损害他人人格尊严"。这些判例正在为行业划定新的红线。



在5月18日的媒体说明会上,杨坤经纪人出示了关键证据:一段被投诉下架的视频中,"四川芬达"成员戴着假发模仿杨坤接受采访,却故意将对方标志性的烟嗓演绎成口齿不清的状态。司法鉴定显示,该视频的负面情绪指数达到危险阈值。这种打着"搞笑"旗号的变形演绎,已然触碰法律禁区。



这场纠纷最值得玩味的,是双方对"模仿"认知的根本差异。北京律协娱乐法律师张昊指出,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具体到短视频创作领域,模仿尺度仍存在灰色地带。就像"四川芬达"反复强调的"没提杨坤本名",恰恰暴露了某些创作者对法律精神的误读。



流量经济催生的模仿乱象背后,是数百万草根创作者的生存焦虑。某MCN机构负责人透露,现在培养一个模仿类账号的周期已缩短至15天,但淘汰率高达92%。这种急功近利的生态,导致很多创作者游走在侵权边缘。就像"四川芬达"在道歉视频里哭诉的"要养家糊口",道出了行业残酷的生存法则。



当我们复盘这场纠纷的时间线,会发现诸多值得警惕的细节:从最初被投诉时的"冷处理",到诉讼期间的持续更新,再到道歉视频中刻意展示的银行流水。这些操作手法与去年某网红模仿周杰伦被诉案的公关策略如出一辙。法律界人士提醒,这种"先侵权后卖惨"的套路正在形成固定模板。



截至发稿前,该案已进入司法调解阶段。北京朝阳法院记录显示,类似网络侵权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143天,但和解率高达68%。无论最终判决如何,这场风波都已给行业敲响警钟——当模仿秀从才艺展示异化为流量工具,创作者们是时候重新思考创作的底线了。



在这场全民创作的时代狂欢中,每个点击按钮都在参与价值判断。当某天我们刷到夸张的模仿视频时,或许该多问一句:这究竟是艺术创作,还是披着娱乐外衣的软暴力?答案不仅关乎某个网红的去留,更决定着整个内容生态的文明刻度。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