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科普领域核心期刊《科普研究》2025年第一期编发“宣传贯彻新修订《科普法》”专刊,以“地方科普立法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启示——以《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为例”为题,刊发了浙江省科普立法经验文章。
《科普研究》文章
浙江省自2017年起启动科普立法调研,历经多轮人大代表提案、政协委员建议、专家论证和社会意见征集等,于2023年5月26日经第十四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成为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全国首个地方性科普法规。
《条例》创造性地将“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力度”“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科普职责”“建立科普资源数字化共享平台”“破解了基层科普资源分散、专业力量不足难题”等写入其中,还创新性提出“建立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制度”“建立证伪辟谣制度”“百万人口以上县建设科技馆”等制度,为《科普法》修订提供“先行先试”探索和地方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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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全面对标新修订《科普法》,对《条例》进行全面透视,分析其立法特点及进一步修订空间,在此基础上,总结凝练其立法经验。文章分析了《条例》六大特点:
一是将“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理念贯穿始终;
二是尽可能地将职能部门的科普职责具体化;
三是突出强调科普是全社会所有人的共同责任;
四是主动顺应科技发展趋势开展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
五是构建网络伪科学、伪科普现象流传治理机制;
六是推动完善科普人员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
同时,明确了《条例》在三方面有进一步修订空间:
一是“立法主体”与“业务立法”亟待有机统一;
二是“企业做科普”与“科普企业”亟待科学界定;
三是亟待在贯彻落实中不断完善实施细则。
此外,文章还总结了《条例》立法的四条经验:
一是坚持党领导立法,推动党和国家科普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
二是坚持主动立法,推动科技创新动能充分释放;
三是坚持聚智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始终;
四是坚持时效立法,引领新时代科普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责编:叶 扬
美编:郑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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