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30日讯30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面深化改革”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会上介绍临沂市乡村振兴“四雁孵化”工程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更好地保障“四雁孵化”工程成效,临沂市制定出台了支持“四雁人才”创业就业的七条新举措,也称“金七条”。具体如下:
一是城乡人才政策均等化。结合青年社区、农民工周转房和高学历人才公寓等项目,将符合人才政策的“四雁”纳入住房政策覆盖范围,与城市高学历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对择业期内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临沂市农村创办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或到涉农企业及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的,符合人才政策的“四雁”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由符合人才政策的“四雁”在属地申报,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
二是职业化培育四雁人才。将高职学院作为培育“四雁人才”的主阵地,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分别设立“头雁人才”后备定向班和“鸿雁人才”定向培育班,每年通过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各招录50人,入校前签订5年回村服务协议,在上学期间减免相关费用。毕业后定向回村参与乡村振兴,并列入县区(开发区)“沂蒙四雁”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储备使用。
三是提级培训。对“四雁孵化”工程中的鸿雁人才孵化培育(全市每年3000名)进行提级培训,由市农业农村局“四雁工程”办公室统一组织方案、统一聘请师资、统一安排教学、统一现场实践、统一跟踪问效。
四是破解“小项目用地”制约。坚持工农融合,对四雁人才投资新建的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分拣、冷链、初加工等乡村振兴项目,用好农业产业项目评审认定机制,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其中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执行。
五是政治激励。定向从“四雁人才”中发展党员,每年从乡镇发展党员总量中拿出至少5%的名额定向用于“四雁人才”,并优先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评选百优“沂蒙四雁”、百佳“沂蒙强社”和齐鲁乡村振兴人才。
六是经济激励。建立“经济增量提成”制度,将四雁人才的经济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增量收入挂钩,对带领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从当年度村集体经营收益增量中拿出不高于20%的资金(奖励资金总量不超过近3年村集体平均经营性收益增量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头雁”人才。同时对担任职业经理人或直接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四雁人才”,根据协议合同,以分配提成、发放绩效等方式兑现经济激励。
七是全面落实“增信降息延期”政策。借助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政策,对被纳入县区(开发区)“沂蒙四雁”数据库的乡村人才,在3年支持期内享有“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优惠政策,即在同等条件下,贷款额度比普通群众高出10%,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贷款利率参照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不超过30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闪电新闻记者 孙雪霏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