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现港口区人民法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悬赏公告一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范宇亮,男,1990年9月26日出生,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幸福村一组63号,身份证号码:513101199009261916。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

执行标的:153579.76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范宇亮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并实际执行到位。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属于悬赏范围。

三、悬赏金

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

悬赏公告二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黄庆明,男,1972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扶绥县新宁镇新宁路1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5212819721003003X。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

执行标的:65814.68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庆明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并实际执行到位。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属于悬赏范围。

三、悬赏金

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

悬赏公告三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林燕,女,汉族,1972年5月11日出生,住广东省高州市潘州中路78号,公民身份号码440922197205110221。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

执行标的:5007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林燕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并实际执行到位。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属于悬赏范围。

三、悬赏金

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五。

悬赏公告四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邱源森,男,汉族,1979年8月5日出生,住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新颖路1号之5,公民身份号码:441423197908052312。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

执行标的:375810.42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邱源森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并实际执行到位。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属于悬赏范围。

三、悬赏金

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

悬赏公告五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韦权家,男,1990 年 6 月 2 日出生,汉族,住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沙万社区九组 1 号 2 单元203 室,公民身份号码:450703199006023353。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

执行标的:43395.05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韦权家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并实际执行到位。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属于悬赏范围。

三、悬赏金

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一。

四、悬赏金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由先举报方获得,并在财产执行到位后发放悬赏金;联名举报的,由双方共同获得。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法官,联系电话:0770-2861881,邮编:538001,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建政路1号。

图 | 执行局

文 | 执行局

编 | 童 瑶

审 | 林俊臣

签 | 黄元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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