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针对节假日高发的共同饮酒侵权纠纷,通报了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之间发生的典型案例,并明确责任划分规则。
法院指出,饮酒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酒量及酒后行为风险承担主要责任。若放任自己过量饮酒引发事故(如酒驾、溺水、猝死等),饮酒人需自行承担80%甚至90%的法律责任。共同饮酒人及经营场所若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涉饮酒侵权类纠纷多发生于亲友间,一旦酿成损害,易导致人际关系恶化。各方应增强法律意识,平衡情感联络与安全责任,既保护自身权益,也维护社会善良风俗。”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祖鹏说。
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饮酒者自担主责,同饮者、场所方负次责
通报会上,祖鹏表示,涉共同饮酒侵权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召集者、饮酒者、共同饮酒人、聚餐场所的管理者等多方主体,案件审理需以准确把握个案特点为基础,依法认定各方责任。
他表示,饮酒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放任自己过量饮酒产生损害后果,即便在共同饮酒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多数案件中仍认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过度饮酒者本人也要对其饮酒后果承担80%甚至90%的责任。
在共同饮酒过程中,饮酒召集人、共同饮酒人对其他饮酒人负有提醒、劝阻和通知的义务,对于醉酒者负有看护、照顾和帮助的义务。但若饮酒召集人、共同饮酒人未尽到义务,其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的责任比例大多为次要责任、轻微责任。
饮酒召集人相比于共同饮酒人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聚餐饮酒的召集人需要对过量饮酒者进行照顾和保护,不能放任不管,最好把人安全送至家中,由家人照顾,或送至医院。通报会上,祖鹏提到,“饮酒人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副驾死亡案”案件中,共同饮酒人在酒后拒绝聚餐召集人安排的司机送行,自行酒驾离开,最终发生交通事故,该聚餐召集人虽预见了风险,但未确保其所做的安全保障预案得到准确、顺利的执行,聚餐召集人承担了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我国侵权责任领域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义务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或者相应的补充责任。
涉共同饮酒侵权纠纷通常发生在饭店、酒吧、聚餐召集人家中等场所,饭店、酒吧的经营者、管理者对于聚餐饮酒人员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饭店、酒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完善基础设施,避免饮酒者醉酒后发生滑倒、摔倒、坠落等意外状况;在饮酒者已经出现明显醉酒的状态下进行适当的提醒,并控制相关酒类的售卖;在共同饮酒行为即将结束时,积极询问饮酒者是否需要相关代驾服务等。
饮酒侵权案件定责难点:现行法律无明确规定,证据缺失现象严重
祖鹏提到,共同饮酒人之间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其功能在于弘扬善良风俗、引导人们合理行为,这种安全注意义务以“必要”为限,不会对共同饮酒人苛以过高的要求。对于是否饮酒过量以及是否尽到必要照顾义务的判断,不应超过普通人的认知水平和行为能力,这就使得个案审理中,案件细节至关重要——共同饮酒人之间的关系如何、饮酒品种、酒精度数、饮酒时间、共饮人的酒量、饮酒气氛、是否存在劝酒斗酒行为等均可能成为法官判断共同饮酒人是否尽到注意义务的考量因素。
但在实践中,对饮酒侵权案件的事实细节认定、法律适用仍存在一定挑战。
一方面,由于共同饮酒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且饮酒的目的通常在于情感联络或休闲放松,因而在饮酒过程中,各方都不会格外关注共同饮酒可能会造成人身损害的风险和后果,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证据缺失现象严重。另一方面,在共同饮酒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只能由饮酒者家属作为权利人提起诉讼,但家属一般未参与共同饮酒,对于席间饮酒情况并不知情,存在客观上的举证困难。
因此,作为一般社交活动,共同饮酒往往很难留存书面证据,还原事实主要依靠作为被告或被上诉人的共同饮酒人的陈述,出于规避责任的考虑,共同饮酒人往往不能如实陈述,且诉讼时距离饮酒事件发生已经过一段时间,共同饮酒人对于细节的记忆也可能发生偏差,这些情况都增加了法院审查饮酒相关事实的难度。
在认定共同饮酒人负有安全注意义务的前提下,事实细节对于判断共同饮酒人是否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具有重要意义,事实认定的客观困难使得法院在对共同饮酒人注意义务范围的认定上也存在困难。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对共同饮酒致人损害的相关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多为一般性的原则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等。法官审理共同饮酒侵权案件时,亦多以这些一般规定为裁判依据,认为共同饮酒人之间有相互提醒、相互照顾的义务,但对共同饮酒人在何种情况下需承担责任、具体应承担多少责任,没有具体的明确规定。
“五一”假期将至,法院提示,饮酒者要自律,理性评估自身酒量,避免酒后驾车或危险行为;同饮者要及时劝阻过量饮酒,妥善安置醉酒者,必要时留存沟通记录。场所应主动作为,经营者应完善安全措施,对醉酒者加强关注。
新京报记者 吴梦真
编辑 甘浩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