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4月28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将监管对象由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工作者。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单次记12分者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3年,在暂停或终止期内提供医药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支付,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

虽然医保“驾照式记分”不算是新鲜事,但北京市此次推出的措施中仍有不少新内容,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比如,医务人员单次记12分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3年,处罚时间这么长,更好地体现出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再如,记分载入“一医一档”数据库,并实现跨机构跨区域联动和共享可查。此举考虑到了医务人员的流动性,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避免医务人员更换执业地点逃避监管。这样的创新还有很多,并且规则和内容制定得十分具体和丰富。

可以预见,这个“驾照式记分”规则对医务人员将产生很强的震慑力。医务人员一旦出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就可能被扣分,扣分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被暂停或取消医保结算资格。如果一位医生看病不能使用医保报销,而其他医生可以,不仅患者不会找这样的医生看病,而且医疗机构也会让这位医生坐“冷板凳”,直到其恢复医保结算资格为止。有这样的顾虑,医务人员会更自觉地管好开处方的“一支笔”。

当然,“驾照式记分”在执行过程中还要认真探索总结,避免出现不良现象,尤其不能忽视患者的知情权。不妨设想,如果一位医生被暂停医保结算资格,但患者在对此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然找其看病,那么,“医保不予支付”的后果就转嫁给了患者,就会让患者蒙受经济损失。让患者知道哪些医生被暂停医保结算资格,哪些医生在使用医保基金方面有很好的记录,不仅可以避免患者成为受害者,而且利于患者用脚“投票”,让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者付出更大代价。

从另一个角度看,“驾照式记分”的目的是让医务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更守规矩,而不是简单地将违规者拒之门外。因此,即使医务人员被暂停医保结算资格,医疗机构也应为其安排合适的工作,比如为自费患者提供诊疗、承担非诊疗工作等,在此期间,还要促使其认真学习医保相关法规,为其恢复医保结算资格做好准备。有些医疗活动需要多位医务人员共同完成,被暂停医保结算资格的医务人员配合参与这类医疗,医保将如何结算,解答这类疑问也需要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规则。

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监管方式也日益丰富。但医务人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个人行为变得隐蔽、分散,给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处罚机构不处罚个人,也助长了个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风气。“驾照式记分”补齐了这一监管短板,让诊疗行为不再跑偏,有望从细微处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安全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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