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因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段项目建设需要,以及成片开发建设需求,安庆大片土地即将征收,补偿方式与标准也出炉,具体涉及哪些地方,一起来看看。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口镇巨网村河东组、红灯组、巨网组、老灯组、三合组、曙光组,镇江村东风组、光二组、光一组、河墩组、红旗组、黎明组、民主组、南梗组、前进组、庆丰组、曙光组、套口组、同兴组、新丰组、兴胜组、兴旺组、跃进组、长征组、朱三组、朱四组、向东组范围内。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海口至望江段(大观区段)项目建设需要。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口镇镇江村朱一组、朱二组、朱三组、朱四组、长征组、一心组、杨墩组、兴旺组、兴胜组、新兴组、新连组、新立组、新丰组、新发组、同兴组、胜丰组、前进组、南埂组、立新组、河墩组、光一组、光二组、丰收组、丰本组、创业组范围内。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大观区段)项目建设。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中,地块一:东至经二路,南至仲甫路,西至经一路,北至中山大道;
地块二:东至经二路,南至仲甫路,西至阿尔博波特兰(安庆)有限公司,北至阿尔博波特兰(安庆)有限公司;
地块三:东至经二路,南至仲甫路,西至阿尔博波特兰(安庆)有限公司,北至中山大道。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大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求;
土地现状:
补偿标准:
确定征收十里铺乡十里村林业村、红水塘社区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65348元/亩;其中: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取宗地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已委托评估机构采用宗地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的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十里铺乡十里村、林业村、红水塘社区65348 元/亩。
市区水田(水浇地)青苗补偿费按1360元/亩执行;
林地青苗补偿费按1280元/亩执行,其他附着物按实际依据文件标准执行。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看样子,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段即将全面开工建设,期待早日建成。以上这些地方,涉及你家吗?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安庆大观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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