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刘虎 张梦云
今年3月19日,被判二十年重刑并处没收约30亿元资产的河北省迁安市民营企业家杨立国涉黑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二审不经开庭审理,径行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再次引发关注。目前,杨立国已提起申诉。
杨立国的家人称,这纯属“欲加之罪”的趋利执法冤案,是一起石家庄政法机关对唐山民企的“近海捕捞”事件。尽管二审辩护律师提交了大量足以推翻一审判决错误认定的新证据,包括迁安市政府前副市长、市政协前主席任秀成的证言,但均未被石家庄中院采纳,提交的开庭审理等多项申请亦均被拒绝。“简单,粗暴,枉法!”
农民企业家、亿万富翁杨立国被大牢伺候,一生所创造财富全部“清零”。受访者供图
01
二审法官称律师申请开庭是“给当事人表演”
杨立国出生于1963年,是河北省迁安市知名企业家。改革开放后,杨立国从门窗生意起步,先后在铁矿、酒店、房地产等领域创办了11家企业,解决了上千人的就业,上缴利税21亿多元,曾多次当选迁安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和迁安市工商联副主席,并连续多年被评为迁安市、唐山市劳模。
2025年1月2日,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决定对杨立国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立国等涉黑案一审判决书。同一案件中既有“黑社会”,还有“恶势力”,两帮人马汇聚,堪称罕见。受访者提供
杨立国个人及其企业名下除被扣押、冻结了10.9亿余元现金外,还有住宅、车位、商业地产122套,土地使用权7宗,车辆8辆及银行股份。全部资产价值约30亿元。
杨立国向石家庄中院提起上诉后,辩护律师向二审承办法官彭冲多次强调本案开庭审理的必要性,并提交了“足以推翻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的诸多新证据和开庭审理申请。
“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证据认定错误,且明显会对杨立国的定罪量刑产生实质影响。”辩护律师认为,一审法院未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多名被告人供述系侦查人员非法取得,与已经查看的同步录音录像及原审被告人当庭供述完全矛盾;大量证据未经有效质证,便作为定案依据;一审法院依据上述证据认定的事实及做出的判决,对上诉人的定性不准、量刑明显不当。
石家庄中院回复称,虽然部分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不予认可,但所述理由与一审期间的理由并无实质差异,并不影响定罪及量刑。部分律师虽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但并不影响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故不同意开庭审理。该院作出的二审裁定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辩护人新调取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直接影响本案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成立,完全符合应当开庭审理的条件。”辩护律师称,但二审法官彭冲与最高法院“全面推进提高二审刑事案件开庭率”要求背道而驰,无视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对错与否,对律师提交的新申请、新证据不加审查就答复不开庭,只顾催促律师提交辩护意见以便结案,实质上已经剥夺了上诉人最后的救济途径,严重破坏了司法公信力。
石家庄中院。刘虎摄
“彭法官还称,辩护人申请开庭只是为了给当事人表演。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多份能够证明杨立国无罪的新证据,彭法官拒绝调取,称证据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没有调取证据的必要性。”辩护律师认为,二审法官对案件事实漠不关心,对辩护人提交的开庭审理、调取同步录音录像、排除非法证据、向相关证人取证、侦查人员出庭等各项申请全部驳回,显然是在对案件还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情况下,就已经得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草率结论,导致本案事实仍然无法查明,最终使二审成为“走过场”。
02
时任市领导澄清案涉铁矿转让缘由
杨立国的家人称,二审期间,律师经过调查取证,提交的多份新证据,能够证明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本不成立。
例如赵店子镇岐阁寺铁矿寻衅滋事案,被作为杨立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一审判决认定,1998年底至1999年初,杨立国伙同张爱民、王江等人采取随意克扣矿石货款的方式,迫使代树军转让岐阁寺铁矿及第一选矿厂的经营权,构成寻衅滋事罪。
律师调查取证获得的证人证言显示,杨立国购买该铁矿时根本不存在随意克扣矿石货款等寻衅滋事行为。当时代树军自身资金实力不足,通过其同学、时任迁安市副市长任秀成向他人借款承包了铁矿。然而,当年铁矿行情较差,又恰逢政府出台资源税,导致其亏本无力继续经营,才通过任秀成牵线搭桥,将铁矿转让给杨立国。
迁安市政府前副市长、市政协前主席任秀成向前来调查取证的律师表示,他和代树军是高中同学,又在一个篮球队打球,都是主力。当时代树军的铁矿承包费一年高达八百多万元,但是市场低迷,利润率极低。有一天代树军找他,说资金紧张,经营困难,整不了了,让他问问杨立国要不要。
“一个农村人,哪能拿得出这么多钱?那个矿品质又不好。”据任秀成回忆,他随后给杨立国打了一个电话,杨立国说代树军找过他,想把矿转给他。任秀成说代树军也有这个意思,具体情况你们商量,尽量争取双方合作愉快,公平合理地把这事儿给弄起来。“过了那么三五天,就把这事儿做成了。”
杨立国被抓,迁安市岐阁寺铁矿(现名腾龙铁矿)停产后的景象。受访者提供
律师提交的证人证言显示,当时代树军为了交铁矿承包费,分别找两个老板和当地一家铁矿分别借了100万元、150万元和300万元。
多名我国权威刑法专家提交的论证意见认为,在案证据难以排除杨立国取得该铁矿的经营权系合法商业行为的可能性。相关笔录显示,代树军承包该矿时利润并不高,当时国家出台了资源税,导致采矿场和选矿厂赚不到钱。代树军主动找到政府,自愿放弃承包该矿,杨立国以缴纳资源税为代价,经迁安市政府批准承包了该矿。
二审裁定显示,辩护律师提交的包括任秀成证言在内的大量证据,均被认为“不能作为改变一审事实认定的依据”而未获采信。
03
三名办案人员涉暴钦瑞被刑讯致死案
参与杨立国涉黑案侦办工作的三名警官,目前已在暴钦瑞被刑讯逼供致死一案中被追究刑事责任。杨立国的家人称,“涉嫌犯罪的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合法性严重存疑。”
二审辩护律师称,本案的定案依据,主要为合法性严重存疑的被告人供述,大部分形成于各被告人被“指居”在石鑫宾馆期间。根据一审辩护人查阅部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查阅鹿泉区检察院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笔录、调查走访石鑫宾馆,以及庭审中各被告人的当庭陈述,发现各被告人被“指居”期间,侦查人员为了逼取不实口供,除了对各被告人实施上背铐、“开飞机”、“挂狗笼”、侮辱殴打等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之外,还编造笔录并强迫被告人签字。
据旁听人士介绍,本案一审庭审中,多名被告人当庭陈述被“指居”期间曾经遭到刑讯逼供。
郑爱军陈述,一名警官把他的裤子脱了,让他看黄色录像,见对他一个51岁的男人不起作用,后来又把视频搬到别的屋去了。
李向东陈述,他是2000年才到矿上工作的,一位警官非得让他承认他是1998年来的,说他不老实交代就把他媳妇也抓起来。
曹坤陈述,五六个人给他戴上手铐按在地上,腿上、腰上、脑袋上都坐着人,拉着他的手铐说今天你编也得编。
王春利陈述,侦查人员说他说的不对,让他坐地上靠墙,然后使劲掰他的腿,整得他直哭……
石家庄鹿泉公安“指居”办案点石鑫宾馆。刘虎摄
二审辩护律师称,一审庭审中,合议庭在听完各被告人的上述陈述后,未展开任何调查,就作出证据合法性没有问题的结论,不仅违背依法审判原则,更可能存在对办案人员违法行为的包庇。
辩护律师还指出,本案判决依据的被告人供述真实性严重有误,各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当庭陈述之间存在实质性差异。司法解释规定,讯问笔录和同步录音录像之间存在实质性差异的,应当以录音录像为准。但律师查阅讯问笔录和同步录音录像发现,几乎每一名被告人的讯问笔录都存在被侦查人员伪造、编造的情况。
“讯问笔录中的大量供述内容在同步录音录像中根本没有,然而一审判决却仍然以侦查人员编造的讯问笔录为定案依据。”律师向二审法院申请侦查人员出庭、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启动证据合法性审查,均被拒绝。
律师认为,杨立国作为河北省知名民营企业家,因本案身陷囹圄,多年苦心经营的企业也停摆,让迁安市、唐山市乃至河北省的民营企业家对河北省的司法公正透明、营商环境充满担忧。唯有依靠法治,才能让广大民营企业家恢复信心,吃下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