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河北衡水讯(记者岑峻岭报道)明代张居正曰: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意思是天下大事,困难的不在于要制定什么法律,而在于立了法就一定要执行;重要的不在于能倾听什么谏言,而在于纳谏后就必须有效果。这是总书记在19届政治局会议时的讲话,他引用该典故,旨在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纵观历史,各个政治清明的朝代无不将立法和执法视为治国之要务、治政之圭臬;放眼世界,大凡社会治理相对较好的国家,都拥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很强的依法执政意识。立法和执法是一对并生综合体,在全面依法执政治国进程中,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治国不仅要有一套健全、优良的法律体系,更需要行之有效地付诸实践,让暗箱操作和贪污腐败无处藏身!

然而,衡水某些执法部门,将一起检方办案人员虚构罪名、栽赃陷H蒙受不白之Y的案件,多次辗转到河北多个执法部门,但得到的是相关部门的推诿、拖延。近日,网络媒体以《河北衡水:一起个人借款被定为“职务侵占”为何不“追责”》、《舆情观察:不构成职务侵占岂能乱判?》,先后在搜狐、易网、百度、今日头条等平台曝光后,河北执法部门在舆论监督的压力下,虽然作出回复,但没有解决实际问题。这与总书记提出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暗箱操作和贪污腐败无处藏身!”的指示精神,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敷衍搪塞】不作为的执法部门岂能打“太极”

据了解,2007年,在高兰起担任衡水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公司经理张俊东伙同桃城区检方工作人员张玉书,企图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牟取私利,使用公Q力介入民营企业,政商勾结,不择手段地对高X起攻击诬H。编织了贪污、受贿、职务侵占四大罪名起诉到法Y,最后,高X起被羁Y四年,就判刑四年。同时也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一千多万元。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张X书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一定要把高X起置于死地。导致本案以同一事实、证据,历经一次撤诉、两次起诉、三次抗诉、两次发还、五次审理、五次判决,历经八年。造成了高X起被平白无故地羁Y了四年,因羁押四年就被判刑四年,这种极不公正的判罚,明显存在着滥用职权、徇私枉F、违法立案、非法拘J、X讯B供、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恶意滥诉、胡判乱判诸多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形。

高兰起介绍说:2021年8、9、10月份,我三次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河北领导小组实名举报,最终都转给了省检方,后来又转到了衡水检方。市检方委托区检方让我“息诉罢访”。

2023年7月9日、8月16日、10月19日、2024年1月10日等多次向省纪J委实名举报。最终到2024年2月5日,接到一个自称是省纪委曹某某的电话,说是“举报材料收到。经查,证据不足,涉访涉诉问题,建议你找地方检方”。

2021年7月26日、2023年8月16日、2023年7月9日、2024年11月6日,等多次向中纪委举报中心、信访室实名投诉、反映。2024年11月15日收到短信回复,“请您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

2024年2月20日,我向最高检实名举报。2月28日收到短信,“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院管辖,我们已将材料转省检方”。

2024年3月29日,收到省检方短信答复“我们已对该案作出审查结论,我院依法不再受理,建议你直接向纪委监察单位反映”。

我又于2024年6月、2024年11月6日,再次向最高检第十检C厅实名反映,2024年11月13日,收到短信回复“不属我院管辖。经查你反映的案件已经作出回复答复,请勿重复信访”。



上图:衡水市军区招待所旧址,高X起曾经在这里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2018年6月,我请了律师一直到最高法申诉。申诉材料常年在最高院压着,拖延不办。

2018年9月,第一次提交了X事申诉书。经律师多次与法G沟通后答复,“受理后进行了审查,但在整理卷宗准备发回时,发现有之前省高院的请示和最高院的回复,领导怕出事担责任,不敢批。先等等再说”。

2021年3月,第二次提交了刑事申诉书。法G答复请示领导,尽快发回重审。结果还是以“之前有省高院的请示和最高院的回复”为由,以政法队伍正在整顿,最高院人心惶H,谁也不担责任为借口,再次提出继续等等。

2024年6月,第三次向最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诉书。7月份律师接到最高院通知已委托衡水法Y先走一下程序。2024年8月1日,我与两名律师到了桃城区法Y。刑庭陈杰等两名法G到场。说“受上级法Y委托,让走信访程序,否则就判维持原判”。

我们坚决不同意,坚持要求尽快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交了“案件经过”和“案情说明”两份书面材料。8月下旬律师与陈X联系时,陈说“已经把情况汇总逐级上报最高院”。

此后,再无音讯。后又经律师多次进京与法G沟通。仍把之前有省高院的请示和最高院的回复当借口,以庭长不批为“挡箭牌”,让我们继续等。并要求我们以后只能三个月去一次,否则不能进门。



上图:饮食公司旗下的“华澳大酒店”,高X起就在这里从“辉煌跌落到低谷”

【有错必纠】捍卫公平正义不应该成为“空话”

高X起还说:2023年全国纪检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于2023年7月9日、8月16日、10月19日、2024年1月10日,多次向河北省纪监委实名举报,但都是“石沉大海”。然而,张X书却平步青云,居然由当时的科级逐步提拔到现在的河北省纪委副厅级主任,怎么可能越投诉越升官?因此引起舆论哗然,实在耐人寻味。

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得邀请新闻媒体参与,2024年11月,将我的案情经过在网易、搜狐、百度、腾讯、今日头条、东方头条等网站予以曝光。于2024年12月8日,我再次向河北纪委实名举报反映,依然没有回复。

直到2024年11月18日,我分别向最高检,最高法邮寄媒体记者写的两篇文章,并附上我的实名反映的材料。

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15日,因为媒体文章的压力下,才两次收到最高检要求我补充一些材料的短信,我都按要求及时寄出。但到目前没有音信。原因是“下面的”不听“上面的”指示而故意压着不办。

2025年1月13日,收到最高法信息,也是让我补充提交全部法律文书。2024年12月18日,我将全部法律文书寄出。

2024年12月25日,收到最高法“正在审查中,待审查”的信息。

2025年2月21日,收到信息办理完毕。答复详情:“经查,申诉人高X起已委托律师多次到最高法申诉窗口申诉,请接受窗口接谈法G的意见”。接谈王法G的答复是:“我的申诉材料符合要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已将材料与其它案件一并报请了分管庭长批准。庭长口头同意,还没批。等批下来给通知”。结果等到现在,其它一块报上去的案件都批下来了,唯独我的案子被分管庭长张卫兵压了下来。

据内部可靠消息,张X兵之所以压案不批,主要原因是:2014年河北高院审委会上有两种意见,一是不成立,二是维持原判。经请示最高院回复后才决定维持原判。

事实上,最高法早在2010年就发过文,名称为“关于规范上下级审判单位的审判业务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不能请示”。2014年河北高院仍请示,是故意违法、犯F。最高院的回复也是违F的,就不应当回复。而张X兵就是当年滥用职权,违法回复的始作俑者。敬请领导主持公道,严查张X兵徇私枉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违纪违法行为。尽快将我的Y案平反昭雪,还我清白,还社会公平正义!



【专家观点】高X起的行为不构成犯职务侵占罪

全国两会期间,在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最高法立案庭钱X晨表示:“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人民法Y的庄严承诺”。并在会议上大讲特讲:“不立案,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然而,在行动上却不能与中央大政方针保持一致。明知是假错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依法本应该受理、审理、纠正错误,却故意偏袒,拖延不办。

高X起认为:张X兵为了法Y和同事的一己私利,有案不立、有错不纠、不作为、乱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我申诉六、七年之久,三次提交了刑事申诉书,都被张X兵压了下来,特别是2024年11月18日,向最高院领导反映审查后,张仍压案不办。使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经济方面也遭受到重大的损失。由此,不难看出,高X起案涉及相关部门和人员,无疑是案件追溯的根本,上级部门应该给予社会和人民,以及当事人一个交代。

对于此案,记者电话采访了刑法泰斗高某暄教授,他说:根据上述信息,一是高X起被控职务侵占罪的关键证据(如省二建公司债务申报、商住楼侵占等)存在重大疑点。法Y一审认定其不构成贪污、受贿罪,但职务侵占罪的指控缺乏直接证据,且检方证据涉嫌非法逼供。辩护人指出,高X起在国企改制后已失去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检方对其主体身份的认定存在牵强。

二是案件历经多次撤诉、抗诉和发回重审,耗时八年,最终刑期从17年减至4年,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媒体曝光后,案件细节(如非法证据采信、权力介入民企等)进一步暴露,可能推动司法单位重新审视程序合法性。三是案件涉及公Q力介入民企、政商勾结等敏感问题,地方司法系统可能因利益关联存在阻力,需更高层级的监督介入。

高X起与辩护人还了解得知:张X兵是最高法立案庭副庭长,审查批准立案的分管庭长。高X起多年一直申诉无果都是张X兵在背后“操控”此案。

中国政法大学张某易教授认为:高X起案是否可能迎来转机,需满足以下条件:舆论持续发酵:媒体曝光推动公众和上级司法部门关注,形成倒逼压力!法律程序突破:通过申诉提交新证据(如非法证据排除、身份证明文件),或证明原审法G知法犯法!司法系统主动纠错:参考类似假错案平反案例(如汤兰兰案、李某华案),最高检或上级法Y主动介入复查!

张教授还说:目前,案件已因媒体曝光引发广泛讨论,扩大了社会影响,若能结合法律程序与舆论监督,不排除启动再审的可能。但需注意,司法纠错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结果仍取决于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实质审查。

刑法的宗旨是保证有罪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同样也必须保障无罪的人免于刑事追究。

请给高X起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请给所有企业家一个心无旁骛干事创业的法治环境!这无不关系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蓝图能否实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能否落地,党的执政根基能否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能否提升,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能否恢复……

我们期盼:正义不会缺席,尽早让高X起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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