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最后一枚铜板被子女攥在掌心,老人便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上海静安法院某法官写的手记如此说,确实在老龄化的社会中,对于老人来说,金钱不仅是生活的保障,更是尊严的基石。

上海静安法院在3月发布一个统计数据,现在涉及60岁以上老人的财产纠纷案同比激增47%,其中73%涉及子女侵占。在这片阴云下,德先生分析两个典型案例,撕开了老龄化社会的老人财富保卫战的艰难。


继女与胞姐争夺失智老人监护权,那么谁来照顾老人呢?

上海的顾老伯没有子女,再婚的妻子也已经去世,才60多岁就已经患有精神类的疾病,被确认为失智老人,但是老人有每月8500元的养老金,有90多万名下的存款。此时其再婚妻子的女儿赵女士,开始与顾老婆的姐姐顾阿婆抢夺老人的监护权。法院判定姐姐得到监护权后,赵女士就将老人藏了起来,估计就是将老人送到一个租住的房子里。

最终法院、律所、街道三者联合,拉着两位做调解。但是赵女士总认为自己吃亏,不肯按照法院的要求移交监护权以及交代老人的下落。最终法院发出了人格权侵害禁令,也就是说赵女士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从事,不得将顾老伯藏起来,否则后续将依法进行处罚。上海静安法院还是妥善的解决了这一争执,有可能让老人尤其姐姐照顾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继女赵女士从未与老人共同生活,却为何要在老人失智后突然"尽孝"?其实法律也不支持,民法典第1127条成关键: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继承权。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女,在民法典中规定也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也就说未来顾老伯去世之后,第1轮的继承人可能都已经去世,其中包括子女配偶和父母,但是第2轮的继承人,顾老婆的兄弟姐妹就成为合法的继承人。

八旬老人被掠夺式卖房,拆掉养护院护栏跳下坠亡

住在江苏南通一所养护院的82岁的老人,在选择去世之前是多么的绝望啊!其子以2万元"买断"市价380万的房产后,老人账户余额仅剩86.5元。儿子长期不来看,来的这一次,就是带他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房子,将老人的房产以2万元的低价弄到了自己的名下。之后就继续玩消失,这名老人对于生存在世界上没有任何的感情了。


记者采访的时候,养护院的护工讲述,自从老人被儿子带出去,将房子过户,而且价格定在2万元,并且还没有给老人钱。老人的性情大变,不但三番五次要翻墙翻围栏,而且还想着拿着板凳去阻挡护工。“老爷子那眼神啊,跟要活吃了我们似的,可转头又蹲墙角抹眼泪——这哪是养老院?分明是活人墓”!

在老人去世之后,家人还将养护院告上法院,指责养护院看护不当要求赔偿43万元。最终法院判定养护院无责,不予赔偿。这一案例揭示了老人在财产管理上的无助和绝望。司法大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涉老赠与撤销诉讼达12.4万件,其中61%房产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50%。

项目

数据

我国 60 岁以上人口

2.64 亿(2021 年)

失智老人数量

约 1500 万

老年人财产纠纷案件

年均增长 10%

老年人遗嘱订立率

不足 30%

需要照顾和监护的老人,该如何管钱?民法典和自己该如何做?

北京大学老龄研究所测算:中国失能失智老人正以每年8%速度递增。当老人MMSE(简易智力状态检查)评分低于18分时,银行卡密码记忆准确率骤降至31%。上海某银行监控到:72%老年客户在确诊阿尔茨海默病后3个月内,账户出现异常转账。民法典对老年人的财产管理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监护权的确定:对于失智老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护人。监护人应优先考虑与老人有抚养关系的亲属。

继承权的规定: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

遗嘱的效力: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明确财产分配,确保自己的意愿得到尊重。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也可以取消不孝顺子女的继承权。

但是司法部统计显示:60岁以上老人遗嘱公证率不足8%,且52%遗嘱存在"房产全归孝顺子女"等模糊条款。对于允许老人在意识清醒时自选监护人的“意定监护制度”,本可避免顾老伯式悲剧。但现实困境在于:85%老人误以为法定监护不可更改,68%子女阻挠父母设立意定监护。


其实我们可以参照新加坡的"老年托管账户"经验,可由公证处开设联名账户,设定每月最高支取限额(如上海试点设为1万元)。账户资金流向需双人验证,防止子女私自挪用。未来也可以发展公益性的遗嘱信托,这是有着成熟的香港模式。设立遗嘱信托的老人,财产完整传承率提升至89%。完全可以推广"遗嘱+监察人"制度,要求受托人每季度向民政部门提交资金使用报告。

当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人的时候,如果没有任何的约束条件,有可能碰到的都是禽兽了。《银发中国财产保卫白皮书》讲到:当我们把老人钱包的安全绳系在民法典上时,别忘了给法律装上牙齿。这个时代需要的不是更多顾老伯的眼泪,而是一场针对财富掠夺者的降维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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