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财产保全工作,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障。近日,金塔县法院通过高效的诉前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某银行因与白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防止白某转移财产、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后续能顺利执行,向金塔县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白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立案庭法官收到申请材料后第一时间审查相关材料,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对白某银行账户内存款予以冻结。白某在得知财产被冻结后,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第二天主动联系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愿意与银行协商。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白某依约履行义务,某银行也申请解除诉前保全,该案得到妥善化解。

财产保全并非单纯的“财产锁定”,其更深层次的价值在于实现诉讼双方地位的实质平等,法院提前介入财产控制,大幅度降低了“空判”风险,是将胜诉判决兑换成“真金白银”的一把利器。今年以来,金塔县法院着力提升促进案件自动履行率,坚持做好保全案件立、审、执的有效衔接,加大诉前、诉中保全力度,灵活运用保全措施,缩短“末端执”到“前端治”的距离,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减少衍生案件增量,缩小执行立案“进口”,拓宽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出口”。截止4月份,办理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案件40件。

下一步,金塔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理念,不断优化财产保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高效、便捷的财产保全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育)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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