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天津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合作,积极开展执法协作,成功查办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其中包括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处天津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某家庭农场、天津某养生有限公司侵犯小站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系列案。
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系列案
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前期筹划,统一组织行动,对某餐饮有限公司等27家主体进行检查。经查,相关当事人生产冰淇淋蛋糕等商品并通过外卖平台销售,均不同程度存在在蛋糕包装盒、外卖平台店铺头像中使用与某知名连锁品牌权利人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以及在未注册商标的标识旁标注“®”等行为。相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和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和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处罚。
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抓娃娃机中毛绒玩具商标侵权系列案
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知识产权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16家电玩城商户通过抓娃娃机销售侵权毛绒玩具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经查,上述16家商户在抓娃娃机中投放大量带有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侵权毛绒玩具,供消费者通过购币抓取、兑换等形式购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相关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侵权商品和罚款的处罚。根据部分侵权商品由河北某地生产的线索,京冀两地执法人员联合对侵权行为进行了溯源打击。
三、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服装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某服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正在销售的从河北固安县某服饰批发中心购进的裤子带有“ZEGNA”等商标,经商标权利人的代理人现场辨认,上述商品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商品予以扣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侵权商品和罚款的处罚。
四、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杨某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案
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及廊坊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线索,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杨某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冒用河北省一企业厂名厂址的产品且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涉案产品和罚款的处罚。
五、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某材料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侵犯了北京市一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侵权商品和罚款的处罚。
六、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处天津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某家庭农场、天津某养生有限公司侵犯小站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系列案
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天津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某家庭农场、天津某养生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侵犯小站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已顺利结案。
七、河北省沧州市市场监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查处沧州市运河区某服装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
根据北京检察机关、沧州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经沧州市市场监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查,沧州市运河区某服装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沧州市市场监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罚款的处罚。
八、河北省霸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赵某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根据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经霸州市市场监管局核查,当事人赵某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台球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霸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处罚。当事人违法所得被天津市公安机关没收。
九、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路北区某食品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案件协查函,经唐山市、天津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联合检查,唐山市路北区某食品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唐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侵权商品和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