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服务对外开放等重要职能。2024年,徐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公正高效司法保护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2024年,徐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917件,同比增长21.00%,其中民事案件5834件,刑事案件82件,行政案件1件;审结5121件,同比增长同比增长22.51%,其中民事案件5052件,刑事案件69件。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25件,同比增长12.41%,其中民事案件5161件,刑事案件63件,行政案件1件。新收一审案件5085件,其中民事案件5031件,刑事案件53件,行政案件1件;新收二审案件140件,其中民事案件130件,刑事案件10件。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一)落实最严格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新秩序”

一是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主观故意明显、侵权情节恶劣或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主体,徐州法院依法严格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打击力度。鼓楼法院审理的古兰(托马斯)有限公司“人脸车身”侵害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据侵权人销售数量和行业利润率确定侵权人获利情况,并根据被告存在重复侵权、恶意明显、销量巨大等侵权情节判处四倍惩罚性赔偿,有效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商业化维权行为,成立非正常批量诉讼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建立批量诉讼识别预警机制、严格审查案件权利基础,依法惩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行为,推动对侵权行为的源头打击;引导权利人采用正当合理方式维权,审查终端销售商合法来源抗辩,引导当事人适用“强化停止侵权、弱化损害赔偿”的维权模式,尽量减轻善意中小微企业的诉讼负担。三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市中院组织公检法共同参加商业秘密审判实务培训,统一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市中院办理的一起违法披露并指导他人使用原单位技术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入选江苏法院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2-2024)。四是加大行业侵权成因研判,市中院通过数据排查,梳理侵权多发行业,对玻璃制品产业园等诉讼多发地带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普法宣讲等方式,参与行业治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二)放大裁判引领作用,纠纷化解“零距离”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新沂法院探索建立“专业调解+示范判决+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在美妆园、墨河皮草电商园、港头镇综治中心设立巡回审判法庭,集中处理批量案件,通过示范案件发挥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铜山法院至徐州软件园区针对网络搜索软件功能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旁听,获得一致好评,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强化科技成果保护,助力新质生产力“新突破”

一是提示企业法律风险,新沂法院向本地企业发出《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清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篇)》,就保护研发成果、使用他人作品、商标注册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逐一列举提示,助力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二是精准提供司法建议,市中院针对徐州地区员工跳槽引起的商业秘密保护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向徐州地区329家科技型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调研企业因员工跳槽从事同业竞争受到的影响,为企业保护核心竞争力提供意见、建议;经开区法院实地走访徐工弗迪电池公司、科诺医药公司等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大量需求的企业,了解企业当前维权需求,发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两份。三是创建高新技术产业标杆区协同机制,鼓楼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科技局、区文体旅局六部门共同会签《关于加强鼓楼区知识产权联动保护助力高新技术产业标杆区创建的工作意见》,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业务协作能力,进一步提升鼓楼区高新技术和文化产业保护力度,做到司法与行政有序衔接,积极促进高科技成果转化。四是发布创新产业典型案例,市中院于2024年“4.26知产宣传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徐州法院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9-2023年)及徐州地区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弘扬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法治氛围。五是构建党建业务相融合工作机制,市中院知产庭党支部与江苏淮海科技城党支部共建党员惠企先锋服务队,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定期会商、数据支持等方式融合技术咨询、专业代理、司法服务、行政管理、司法保障等职能建立融合式服务创新产业发展机制,依托徐州知识产权法庭的区位优势,与园区企业开展座谈、发放问卷,走访调研等交流活动,不断探索司法服务科技企业的新模式,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文化成果转化,焕发文化繁荣“新活力”

一是依法审判助推辖区社会文化繁荣发展,徐州法院通过妥善审理“青年路羊肉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泥池”酒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邳州市艾山“洞石山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案件,加大对辖区内优秀传统文化、民间工艺、老字号以及地理标志等保护力度,促进文化品牌成果不断转化。二是深度调研了解辖区文化发展司法需求,徐州中院联合鼓楼法院调研走访彭城文庙街区、盛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及金狮堂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等与知产保护密切相关的商业聚集区及高科技企业,了解文化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保护楚汉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等特有文化资源,为城市软实力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乡村转型“新格局”

一是加大对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市中院与农科院进行合作交流,邀请农科院专家授课,提升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实地走访农科院科研基地,将审判理论与实地调研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植物新品种案件的审判能力与水平。二是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新沂法院构建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以阿湖镇设立的“阿湖葡萄”国家地理标志司法保护联系点为契机,深度对接双塘法庭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品牌“‘香约于法’垄上行”,强化与知识产权局、镇政府的常态化合作,扩大保护范围,着眼于新沂水蜜桃、高流8424西瓜、高流黄桃等特色农产品发展需求,加强法律服务供给,始于品牌保护,实于惠农助农。三是推动乡村电商经济健康良性发展,睢宁法院借助睢宁沙集电商产业园的地理优势,通过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代表旁听、实地走访调研、法律科普宣讲、定期授课培训等方式,引导电商企业合法依规经营,扩大知识产权司法服务范围,为构建和谐、健康的农村电子商务生态环境提供司法智慧和力量,有力推动城乡协同发展。四是严惩农药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睢宁法院审结的章某等人生产、销售仿冒农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对商标标识伪造者、仿冒农药制造者、销售者均判以实刑,实现仿冒农药全链条严惩,且科以高额罚金,全力保障农业生产正常有序。

三、强化多方协同保护

(一)汇聚知产保护合力,完善省际协同“朋友圈”

持续深化省际知识产权双协同、大保护工作格局,扩大苏皖鲁豫交界地区10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打造省际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示范样板。

一是联合走访,市中院联合宿迁中院共同走访宿迁地区江苏宏宇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洋河新城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创新型企业,听取企业创新成果,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交流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性、如何申请、怎样保护等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二是联合发布案例,市中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四省十市的中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省际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典型案例,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设立巡回审判点,市中院与宿迁中院举行“司法+行政”协作保护工作座谈会,就两地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工作深入交流,并设立徐州知识产权法庭(宿迁)巡回审判点揭牌,构建“异地管辖不跑腿、纠纷化解在当地”的诉讼服务模式。四是举办联合业务培训,市中院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的技术调查官授课,举办苏皖鲁豫交界地区10城市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同堂培训,提高外观设计专利权案件行政、司法的执法水平。

(二)探索纠纷实质化解,聚力知产保护“全链条”

徐州法院不断丰富和拓展专业化、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积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高等院校等多方知识产权保护力量,共商共建徐州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一是推动裁审衔接,市中院与市知识产权局构建“宣传引导+联合培训+畅通流转”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在诉服窗口做好对行政裁决制度优势的宣传工作,方便当事人选择符合己方诉求的纠纷解决方式;另一方面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常态化开展季度业务培训,共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市中院发挥司法审判专业优势,助力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裁决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制定“效能化”工作流程,消除行政裁决和司法审判之间的衔接缝隙,使得案件流转更加顺畅,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整体效率。

二是完善多元解纷,铜山法院与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联动协调沟通机制,依托其管理职能,在送达、调查、调解等方面寻求支持,全年累计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送达、调查、调解41件;与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合作共建机制,双方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对策,全年委托调解案件68件;与江苏师范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建立院校合作机制,实现法学教育与理论实践的深入融合,全年共累计委派学生18人调解案件22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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