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预防欠薪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遵循,聚焦“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机制,构建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链条监管体系,从源头上筑牢保障防线。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明确提出按照治源头、防风险、强监管、严惩处、兜底线的总体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单位履职尽责、落实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强化行业监管,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二部分,主要措施。提出了从严落实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落实建设单位监管首要责任、明确工资支付责任、排查欠薪风险隐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差异化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化智慧监管、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恶意讨薪行为、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强化欠薪案件行刑衔接、落实先行垫付兜底保障、加强舆情管控处置、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等20条操作性极强的制度措施。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普法宣传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民勤县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源头管控,把好建设项目入口关,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开工建设资金,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推动工资支付监管制度覆盖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监管环节,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记者:聂兵远 通讯员:曾令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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