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3岁幼童驾驶货车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媒体报道称,青海海南州公安局警方接到市民举报后进行调查,并传唤了当事人关某某。民警对关某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不知道这位父亲仅是出于好玩还是博流量,但从结果上看,这都是对孩子生命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且不说3岁幼童在身高、体力、认知能力等各方面都无法胜任驾驶,单是货车的操作难度和潜在危险性,就足以让任何理性的成年人为之却步。
从法律层面来说,此类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让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不仅危及驾驶人本人,还可能威胁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父母作为监护人,理应起到示范和保护作用,而不是成为违法行为的教唆者。
若仅仅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与其行为的危害性不相称。这种轻飘飘的处理方式,既无法让违法者真正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也可能向社会传递错误信号,助长类似危险行为的发生。
面对各式各样的博流量行为,执法部门还应依法从严处理此类案件,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吊销驾照就吊销驾照,不能纵容任何以儿童安全为代价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呼吁全社会重视交通安全教育,让每个人都明白:道路交通安全不是儿戏,更不是博人眼球的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