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镇村一体”组织模式 深化“十代十好”服务模式
我市出台文件助力粮食生产和乡村特色产业培育
(记者 王希台 通讯员 陈旸)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制度变革引领模式创新,以模式创新引领基层供销组织经营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经深入调查研究,日前,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拓展“镇村一体、十代十好”模式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和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助力全市粮食生产和乡村特色产业培育。
“镇村一体”是指党委政府领导、乡镇供销合作社主导、村级供销合作社协同、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着力构建组织体系健全、资源配置高效、供需对接顺畅、经营服务能力提升的生态圈。
“十代十好”是指“代育、代耕、代插、代防、代管、代收、代烘、代储、代加、代销;选好品、育好秧、耕好田、管好水、施好肥、用好药、服好务、收好粮、卖好价、分好利”的全流程农业社会化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了基本目标,要着力培育一批典型基层社,实现镇域供销体系全覆盖。到202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选择5个以上乡镇拓展“镇村一体、十代十好”模式,同时消除基层社空白乡镇,实现基层组织“乡覆盖”。到2026年底,每个县至少建成1个服务功能强、社会形象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千县千社”基层社和2个“五有三好五统一”基层社。
同时,要着力建设一个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镇域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探索以“乡镇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中心+村级供销合作社+服务主体”的模式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逐步实现两个平台互联互通。整合域内各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的各类农业服务资源,形成以乡镇供销合作社为龙头、土地托管中心为枢纽、村级供销合作社为联系节点、种田大户和小农户为服务终端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
要着力健全一套工作机制,实现镇内外资源要素大循环。把基层社作为承接供销、农业农村、商务、发改等部门政策、项目、资金的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社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基层社要向政府提供农村市场动态、农产品供需等信息,搭建“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双向通道,要打破地域限制,促进各类要素在镇内外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与周边地区开展合作与交流,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真正把基层社打造成联系镇内外的桥梁纽带,实现镇内外资源要素大循环。
也就是说,“镇村一体、十代十好”模式是指镇村供销合作社一体建设,坚持以镇带村、以企带社、以社带农,聚焦服务特色产业、培育市场主体、增强经营实效,不断织密、做优、拉长服务链,通过整合各类资源构建覆盖全域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人指出,《实施意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鼓励基层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