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法治报头版“天平”栏目以
《以法护“未”起新篇 “春芽”绽处满芳华》为题
报道了闽侯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
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保护关乎国家未来、民族希望。
时光回溯,闽侯法院自1988年少年合议庭初启,1998年少年审判庭亮相,199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2017年少年与家事融合审理机制试水,一路走来,在未成年人保护之路上,闽侯法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留下了一串串坚实的脚印。
曾经的探索与尝试,如今已成为弥足珍贵的实践宝藏。近年来,闽侯县人民法院秉持新时代司法理念,全力推动“春芽计划”生根发芽,携手有关部门组织和“家校社”共同开启少年审判新篇章。
春芽初绽
多方关爱促成长
“法官叔叔,他们说我的妈妈被抓了,我好久没见到她了,她在哪里?我想她……”
2023年2月,闽侯法院组织法官与高新区若师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的老师一同前往廷坪中心小学开展“春芽计划”系列活动,还邀请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为儿童上心理辅导课,意在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援助帮扶服务常态化,推动专业优势资源向偏远山区下沉,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林法官在了解到留守儿童小言的诉求后,非常关心小言的情况,虽然未能查找到小言母亲的信息,但为了安抚小言不安的情绪,解开小言的心结,还是决定与高新区若师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老师一同前往小言家中回访。
“妈妈可能在外地参加特殊的学习班,就像你考试进步需要时间一样,她改正错误也需要过程。我们约好,你每次考试都认真答卷,叔叔每次普法课都认真准备,一起等妈妈带着满分答卷回来好吗?”林法官对小言说道。
小言听后,眼中的泪光一闪而过,有些哽咽道:“法官叔叔,我会好好学习的。每次考试我都会认真答卷,就像妈妈在努力改正错误一样。我相信妈妈一定会带着满分答卷回来的。谢谢叔叔告诉我这些,我会等她的。”说罢,小言紧紧握住了手中的笔,仿佛那是他与妈妈之间约定的凭证。
“孩子成长中所遇之事都关系着他的未来,特别是像小言这样的孩子,我们联合各方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呵护,帮助他们从小形成法律观念,才能更好地保护他。”林法官说道。
群山环抱中嫩绿的春芽,初出泥土生长肆意,期待着枝繁叶茂的未来。闽侯法院发起的“春芽计划”便是寓意在青少年儿童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也让这些“希望之苗”更加健康茁壮成长。为此,该院联合闽侯县廷坪乡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在闽侯县廷坪乡文明实践中心所联合设立“春芽计划廷坪工作站”,汇聚司法、政府、学校与社会的温暖,以专业资源下沉,为孩子们提供法治之光与心灵呵护,更好地守护山区未成年人权益。
此为雏莺初啼,非华章终曲。闽侯法院以“春芽计划”为起点,还联动多部门共同为山区儿童打造法治港湾,通过常态化送法进校园,开展“问诊式”精准帮扶,以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活动,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样本向其他山区乡镇延伸。
“下一阶段,闽侯法院将持续深化‘春芽计划'品牌建设,在传承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升级打造‘春芽计划'3.0版,进一步拓展少年审判工作维度、丰富法治实践内涵,让这一本土特色品牌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线。”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表示。
侯法护苗
家庭教育有新招
“爸,放我出门,我想去上学!”这是一起闽侯法院发出了涉未成年人教育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
小晨(化名)、小哲(化名)的父亲潘先生与母亲邱女士正在进行离婚诉讼,小晨与潘先生生活在闽侯县某镇,而小哲从出生起便与邱女士生活在外地。潘先生想促使邱女士来福州与其一同生活,便不让小晨上学将其关在家中。
为保护小晨的身心健康,邱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闽侯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潘先生对小晨实施威胁、暴力及损害其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等行为。
为保证人身保护令有效执行,闽侯法院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属地派出所、村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对潘先生的行为表现进行监督。
“潘先生在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就让小晨重返校园,目前小晨已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状态。”经办法官表示。
家庭,是孩子人生旅程中最初的港湾,亦是他们探索世界的第一课堂;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引路人,其言传身教宛如点点繁星,照亮孩子前行的道路;家庭教育的力量,如潺潺溪流,深远而持久地润泽着孩子的心灵。
法护少年行亦要从家庭入手。闽侯法院积极响应家庭教育促进法,携手多部门,共同绘制一幅充满爱与关怀、法治与温情交织的家庭教育新画卷。与县妇联、团县委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与家事辅导调解中心;探索构建“元宇宙 + 茉莉姐姐”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模式;发出涉未成年人教育权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确保落地执行;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等。
同时,闽侯法院联合福州高新区政法办、文城社区共同成立侯法周末家长学校,在侯法周末家长学校推出公益课程,打造“心理云”与“家长学院”线上平台,开通“家长热线”。其中,一位家长就咨询过关于二胎出生后,孩子性格突然变化,变得极端的问题,经过法官及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指导,一段时间实践后,法官收到了家长的反馈,孩子的状态有了极大的转变,家庭氛围变得更加和睦温馨,家长也对孩子的未来充满信心。闽侯法院还与高校、团县委等建立“法官 + 心理咨询师”制度,构建全方位司法联动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宽严相济
法治阳光照前路
“我们这样肯定不能养,怎么养?”
“那看看谁要孩子的,卖了?”
在涉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中,一些触及法律与道德底线的行为,如同阴霾笼罩在人们的心头。2021年4月,于闽侯县某工厂内务工的左某与曹某二人婚外恋后同居。2022年1月,他们产下一男婴,然而,这个本应被爱与期待环绕的新生命,却不幸被卷入了一场罪恶的交易。
左某与曹某竟商量以9万元的价格将男婴卖给游某。2022年2月19日,游某等人转账8万给左某、1万给曹某收买男婴。此后,游某将男婴带走抚养至案发。案件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左某、曹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以9万元价格出卖亲生儿子,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考虑到被告人左某、曹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左某、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这不仅是挑战法律红线,更是突破道德底线。法律的严惩是对其应有的制裁,更是为保护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线。”经办法官如是说。
法如明镜,映照世间善恶;护“未”初心,驱尽成长阴霾。闽侯法院始终秉持依法严惩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通过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判处特殊职业的被告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消除“重操旧业”隐患。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对未成年被告人“宽容但不纵容”,推广圆桌审判、“1+5+N”等工作机制,妥善把握未成年被告人入罪条件和从宽幅度。让法律援助与社会调查双管齐下,更好地教育、挽救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2024年以来,闽侯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判处未成年人犯罪30件,落实犯罪记录封存38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适用缓刑7人。同时,该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持续发力,少年法庭于2024年顺利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进一步夯实了青少年权益保障的法治根基。
“我们不仅要审理案件,更要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未来。”这是闽侯法院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工作的初衷。协调做好被害人救助工作,持续追踪案后情况,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全方位守护他们的身心健康,让法治的阳光洒遍每一个角落,驱散阴霾,护航成长。
每一次普法的脚步,每一份细致的关怀,每一项用心的举措,都是为他们点燃希望的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闽侯法院将继续倾力护航,让每一颗幼苗在法治的滋养下都将茁壮成长,绽放出最灿烂的青春之花。
来源:福建法治报
文:闽侯法院 王柳懿 赵逍
编辑: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