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法官我和付某的离婚纠纷处理结束了,法院发不发离婚证?”
法官:“不发离婚证,法院出具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可以证明你们已经离婚了”
当事人:“喔,那我要是去迁户的时候不是得这个文书交出去?这是我的家事,上面有这么多内容,那我的个人隐私就暴露了啊!”
法官:“你说得确实有道理,这样,我们给你出一个证明书好不好?用证明书就可以证明你们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
当事人:“可以那这样太好咯,但是......我不可能为了这个证明书又特意跑一趟法院嘛”
法官:“这个不用担心,我们可以用电子送达,推送到你的手机号码上,你点击链接查收就可以了”。
当事人:“是和上次看调解书一样是不是?”
法官:“是的”
当事人:“太好了,那我清楚了,谢谢你们。”
法官:“好的,不客气”
近日,付某与陶某
经法院调解离婚
案件当事人则收到了一份
特殊的“证明”
——由玉屏法院出具的
首份电子《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只记载了
本人基本身份情况及离婚事实等
必要信息
没有涉及情感纠葛、调解过程等内容
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玉屏法院延伸司法服务
主动出具生效判决
或调解离婚的《离婚证明书》
并推动《离婚证明书》实现电子化
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玉屏法院 许莎 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