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片非AI生成,与内容有关)
作者 | 邹成效
昨天是我律师职业生涯中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我完成了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申请出庭检察官和审判长回避。
真爽。
然后就被审判长当庭驳回并且不许复议。
当时因为没有经验,我一时没有想好要不要再提异议。
因为我的犹豫,案件继续开庭。
开庭结束后,我还在回味申请回避的暗爽,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审判长当庭驳回申请并且不许复议的决定是否合法?
事情是这样的:
我辩护的当事人被指控在一起盗窃案件中担任运输职责,也就是一员共犯,但当事人坚称当时只是运输,对盗窃并不知情,由于言辞、客观证据都不足,在另外两名主犯因盗窃罪于2025年1月被判刑以后,这名当事人一直无法起诉。
直到2025年1月,公安机关在讯问两名主犯中,获取一项突破性的重大线索,也就是这两名罪犯在被羁押400多天后,忽然不约而同地都想起来在600多天前,三人曾经在某处密谋过共同盗窃(神不神奇?惊不惊讶?)。
因为这份关键证据,当事人于2025年3月被起诉到法院,于4月23日开庭。
一开庭,我就当庭提出公诉人、法官回避。
理由是:公诉人和法官都参与了另两名主犯的公私和审判工作,并且审理后对另两人做出有罪判决,且判决已经生效,因此在分案审理同一起案件的第三名被告人时,有可能先入为主,预设有罪立场,影响公正判决。
虽然说这个理由比较牵强,但我觉得还是可以提一下的。
毕竟我执业以来还从来没有提请过检察官、法官回避过。
审判长立即宣布:当庭驳回,不得申请复议。
审判长在宣布决定时,引用了以下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或者书面作出决定,并将决定告知申请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情况作出处理: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尽快作出决定;
(二)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应当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从法官引用的条款来看,大概就是:你无情,你冷酷,无理取闹,当庭驳回,不得申请复议。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就算我 无情,我冷酷,我无理取闹,我申请回避的理由不属于合法理由,符合当庭驳回的条件,那当庭驳回是否还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法院院长决定呢?还是直接就可以由审判长决定?
换句话说,这里的当庭驳回,是程序性规定(表示可以不用签发裁定文书),还是实体性规定(表示可以不用院长决定,当庭嘛,不用再去院长办公室请示汇报,由审判长直接决定)。
我认为,在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前,这种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从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来看,隐含的意思是实体性规定,因为在申请检察官回避且在符合同样的条件下,可以不用检察长同意,也就是暗含“当庭驳回”也可以不用经审判长同意。
我当时有一些犹豫,没有立刻对此提出异议,案件继续开庭。
下次遇到类似的情况,我应该当庭提出 “我怎么冷酷?我怎么无情?我怎么无理取闹?” ,并要求书记员将我的意见如实记录在法庭笔录中。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就回避,案件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申请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勘验等问题当庭提出申请,或者对法庭审理程序提出异议的,法庭原则上应当休庭进行审查,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其他律师有相同异议的,应一并提出,法庭一并休庭审查。法庭决定驳回申请或者异议的,律师可当庭提出复议。经复议后,律师应当尊重法庭的决定,服从法庭的安排。
律师不服法庭决定保留意见的内容应当详细记入法庭笔录,可以作为上诉理由,或者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
不过,其实审判长最好的做法,就是应该在我提出回避后,休庭五分钟,自己到走样上抽根烟,喝口水,休息一下,和院长通个电话,然后在恢复庭审后宣布经院长同意,当庭驳回,不得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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