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绛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破坏基层政权建设、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三)“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强占采砂场地、垄断砂石市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资源领域,存在非法采矿、强占矿山、垄断矿产品交易、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等破坏治安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在各类市场和集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他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可能全面详细,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途径
有以上线索的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来访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10或0359-6535726
邮寄和来访地址: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043600
绛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2日
来源:绛县公安
投稿·合作:微信663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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