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 文化中国行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胜利 朱奎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魏长城遗址保护界碑附近走访。 陈会增 摄
4月8日,位于河南省新密市的魏长城遗址迎来了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再次“回头看”。映入检察干警眼帘的是新密市文旅局新设置的魏长城遗址保护界碑,还有新密市检察院设置的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公示牌等。
战国时期,七雄争霸,战火连绵,硝烟不断。各诸侯国纷纷划界分疆而守,保卫国土。他们有的以河堤为防,有的沿山岭置障墙,修建长城以自卫。《淮南子·说林篇》中记载:“秦通崤塞而魏筑长城也。”公元前358年,魏国为了防御西边的邻国秦国入侵,先后修筑起长约100公里的南长城和洛水之滨的西长城。《后汉书·郡国志》记载,魏国在中原大地上修筑的南长城,“经阳武(今原阳县东南)到密”。“密”就是今天的新密市。
魏长城遗址位于新密市伏羲山区北部尖山风景区,仅存三段,分别位于五岭寨—沙岗段、蜡烛山—香炉山段、香炉山—小顶山古寨堡段,魏长城城墙体类型为石墙,以当地不规则毛石错缝干垒而成,总长4631米。2006年5月,魏长城(河南段)被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3月,我们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电话,反映魏长城遗址保护存在问题。”新密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品说,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先后10余次到魏长城遗址主要点段实地访查,认真记录每一处破损的情况,共分类汇总出保护措施不到位、部分点段未设置保护标志牌、界桩或保护性设施设置不规范、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内存在建设项目、开发利用不规范等问题,逐一列明问题情形、法律依据、监管主体,形成办案线索台账。新密市检察院根据摸排的线索,主动联合新密市文旅局、伏羲山管委会、米村镇政府召开魏长城遗址保护专项工作座谈会,通报相关情况。
针对魏长城遗址文物保护标志碑和保护界桩模糊不清、人为喷涂小广告、违法设立民宿广告牌以及游客随意攀爬魏长城遗址等问题,新密市检察院与新密市文旅局积极对接,邀请3名省文保专家、两名魏长城保护员深入走访魏长城遗址三个点段,通过专业角度深挖细查魏长城遗址保护监管盲区,现场对如何设置保护界桩、防止人为踩踏、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提出指导意见,并在专家指导下逐条分析、共同研判,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随后,新密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公开听证会,就魏长城遗址保护现状、行政机关责任认定、制发检察建议可行性等进行听证评议,推动魏长城遗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截至目前,新密市文旅局已对文物保护标志碑加黑涂色,清除标志碑体广告20余处,拆除民宿广告牌4处、违法建筑约200平方米,设置文物保护宣传栏及文物安全警示牌30个、保护界碑60块,明确3名长城保护员和6名保洁员职责,并完善了日常巡查工作机制。
新密市检察院以此案为切入点,在新密市古县衙、打虎亭汉墓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置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公示牌,宣传公益诉讼,拓展监督线索来源,还与新密市文旅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文物保护+检察监督”良性互动协作机制,明确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整治等协作措施,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
“魏长城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多部门联动、推动多主体参与,共同编织一张多元共治的文物保护网络。”新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