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一位78岁的老人在呼和浩特被车撞伤,可是到现在她的医药费、护理费还是没得到赔偿。
这是2月15日发生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路口的一起交通事故,被撞倒的就是78岁老人郝秀清。事故发生后,她被迅速送到了医院,经过了11天的住院治疗后,目前已经正在居家修养。记者见到她时,她就在床上躺着,起身、下地、行走等还是需要家人帮助。
郝秀清 伤者 迈不开步:后面好像拽着呢,腰上、胯上、两边胯疼,胳膊有点疼,晚上睡觉弄得心里难受不能睡,前半夜总得坐一会才能睡,感觉这就堵着呢。
在这份事故认定书上可以看到,机动车在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没有避让行人,车主刘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郝秀清无责任。
在这样的情况下,车主和她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郝秀清家属提供的单据上可以看到,郝秀清的住院治疗费用是9092元,陪护费按每天320元计算,十天共计3200元。还有挂号、购药、家属来回打车等费用。共计约一万四千元。
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郝秀清并没有收到赔偿。
杨红利 郝秀清女儿:我去跟保险公司沟通,他说有的费用能报,有的费用不能报。但是我就不明白为啥有的不能报,车主她说她没有钱,她说她只能承担一千块钱。我们被车撞了,我们没有一点点责任,都是你的过错,为啥你们不承担责任。从人道上,从各方面来说是说不过去的。.
记者了解到,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上了交强险,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000元。郝秀清产生的全部费用是一万四千元左右,没有超过交强险的保额。那么保险公司为什么提出只能报销部分费用?记者和郝秀清的女儿杨红利来到了交强险的承保公司了解情况。
袁建虎 中华保险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人伤专员:咱们主要的伤情偏瘫,其余诊断是脑梗死恢复期,高血压病三级,这些其实都是咱们自身的疾病,交通事故造不成这种伤,软组织疾患是事故造成的,这是一种皮外伤,因为这里面大部分都是自身疾病这些。
杨红利 郝秀清女儿:自身疾病。你撞的是一个病人,是你把一个病人撞倒了。
袁建虎 中华保险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人伤专员:是撞得病人,但是不能说是以伤养病,专项的治疗这些我们剔除了。
吴耀宗 中华保险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理赔经理:类似于开一些其他的药,从我们角度看,属实不太好算。
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医疗审核综合报告,可以看到医疗发票的总金额是9520.76元,初步核定能够报销的金额是6662.36元,有2858.4元被扣除了。从明细表中可以看出,扣除原因是有部分药物用于治疗冠心病、高血压,都属于非事故用药。对于这份报告郝秀清的女儿有异议。
杨红利 郝秀清女儿:因为她有这些病症,导致她被一撞,会导致严重,这是正常地治疗。
吴耀宗 中华保险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理赔经理:咱们从一个非医的角度判断……
杨红利 郝秀清女儿:你看一下视频是咋撞人的。
记者:其实您也提到了,咱们都不是专业的医疗人员,能不能再委托一个第三方机构到医院来核查一下这件事?有没有可能因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造成原本就有的心血管疾病加重?
吴耀宗 中华保险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理赔经理:明天就看能联系上第三方,我们走这个流程,假如说(鉴定完)属实跟事故有关联度, 我们都可以(理赔)。
工作人员承诺,如果第三方检测确定被扣除部分的心血管治疗费用与交通事故有关,他们就会立刻进行理赔。
来源:都市全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