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这事儿闹的,提前15年给老爷子买的"阴宅",临到用的时候发现里头住着别人,墓碑上刻的都不是自家名儿——上海施先生这遭遇,搁谁身上不得气出个好歹?

2010年白纸黑字签的《墓地认购合同》,2万多的真金白银掏出去,结果陵园工作人员小手一抖,把老爷子的"门牌号"登记到别人家户头上了。



更离谱的是,等施先生今年要给老父亲办后事时,陵园居然两手一摊:"同款户型卖完了,要不您将就换个经济适用墓?"

这事儿法院都看不下去!浦东法院的判决书说得明白:活人买房怕烂尾,买墓还怕被"截胡"?这可不是简单的"工作失误",而是实打实的合同违约。

判赔28万里头有讲究,新墓购置费、落葬伙食费都是明账,最扎心的是那笔精神抚慰金——您想啊,清明节捧着骨灰盒找不着地儿下葬,这心理阴影面积得用多少束菊花才能填平?



其实这"一墓两卖"的戏码早不是头回见了。前年北京张奶奶的案例更心酸,亲儿子儿媳偷偷把老两口早买好的墓地转卖,气得老太太法庭上直抹眼泪。

现在的墓地市场也该管管了,买房子要网签备案,买墓地倒像开盲盒?

要我说,陵园得学学电商平台,整个"墓穴验真"系统,扫扫墓碑二维码就能查产权人,省得大伙儿提前几十年买的"人生后花园",临了变成别人的"违章建筑"。



说到底,这28万赔的不只是钱,更是给所有殡葬服务机构敲的警钟。

生老病死是人生大事,别让老百姓活着为房子揪心,走了还为墓地闹心。

下次再有人去选墓地,建议带个公证员同行——生前公证遗嘱,死后公证墓址,这年头,没点法律意识连"阴间置业"都得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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