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

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祖、焚香烧纸等活动增加,商业促销、观光旅游活动迎来高峰,当前又正值季节转换,大风天气多,火灾风险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就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清明假期将至,各乡镇、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醒相关单位、场所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关电关气,对所属员工开展一次节日消防教育,安排好节日期间消防值班。

二、各临街门店、小场所严禁生产、经营、储存与人员住宿同在一个场所,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停放充电。

三、尽量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追思等环保方式缅怀先人,减少焚烧纸钱、燃香点烛等传统祭祀行为,降低火灾风险。

四、大风天气禁止一切户外明火作业;严禁乱扔烟头、遗留火种。家长及学校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接触火种或参与焚香、烧纸等活动的看管监护。

五、野外祭祀需使用焚烧桶、金属容器等专用器具,或在指定安全区域内焚烧祭品,并提前清理周边的枯枝、杂草等可燃物。

六、严禁在居民区、文物建筑、燃气管道、树林草地、易燃易爆场所等高风险区域周边使用明火

七、祭扫结束后,务必彻底熄灭灰烬,确认无残留火种并观察后方可离开。

八、禁止在树林、景区内野炊、烧烤或遗留火种在其他区域野炊时应选择空旷、近水源地带,结束后及时扑灭余火并清理现场。

九、林区、墓区管理单位需加强值班巡查,配足消防器材;各场所需落实应急值守,微型消防站人员须在岗备勤,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十、如遇树林火灾,应迅速撤离至水源充足、植被稀疏区域,及时逃生,并立即拨打119报警。

十一、广大人民群众要落实“三清三关两规范”要求,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厨房可燃物;离家关闭火源、燃气及非必要电器;规范电器线路使用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十二、驾车外出前需检查车辆油路、电路安全,随车配备有效灭火器;严禁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三、车辆停放应远离杂草、林木,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十四、入住宾馆酒店或到其他消费场所消费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请勿卧床吸烟,注意熄灭烟头。

十五、各乡镇、经开区、各有关部门需广泛宣传防火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对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阜南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来源 :阜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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