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清明节期间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倡导文明、绿色、安全祭扫,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现就清明节期间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濮阳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时段已经结束,目前全市全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等陈规陋习,提倡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现代方式缅怀逝者。

三、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文明祭扫、节俭治丧,主动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一经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部门)、12350(应急管理部门)、12328(交通运输部门)、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濮阳市安全生产和防灾

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来源:濮阳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

编辑:董方方

责编:刘向敏

审核:韩 波 孙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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