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创新行政争议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的医疗类执业处罚的纠纷,并制发2025年全区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该案的处理打破了“就事论事”、“机械办案”的固有思维,创新探索建立“争议溯源+多部门协同+全链条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将制度红利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的实践经验。


申请人为区内一家医疗诊所,因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置制剂,被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诊所经营者认为,案涉制剂数量较少,违法所得金额也较小,行政机关的处罚过重,遂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员发现该诊所同时面临区卫健委的相关处罚。双重处罚叠加导致企业资金链濒临断裂,申请人表示继续经营将难以为继。

经复议机构查明,案涉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考虑到诊所主观过错不大,且尚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复议前也已落实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责令改正的要求。复议机构经研判,认为该案化解的可能性较大,遂主动联系区市场监管局,在充分征求复议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了多次调解工作,对申请人进行全面的释法说理,同时围绕法律条款的适用问题与行政机关开展多次研讨。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推动双方达成合意,复议机构遂制发了行政复议调解书。同时,从“一揽子解决行政争议”的角度出发,复议机构同步与区卫健委沟通协调化解工作。经申请人陈述申辩后,区卫健委综合考量申请人的违规情节和整改状况,最终对申请人予以了减轻处罚。

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直接影响到区域营商环境的建设成效。处理得当,能让政策释放的善意有效传递到企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案系长宁区2025年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不仅有效化解了涉企矛盾纠纷,同时突破单一案件处理模式,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围绕过罚相当原则,主动协调多部门联动,发挥“调解先行+整改指导”组合拳,避免企业“多头应对”,实现争议“一揽子”解决,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彰显行政复议“法治温度”。

下一步,长宁区将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联调,探索在处理行政争议时对涉及的民事争议一并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 源|行政复议局

编 辑|吴楚安

校 核|沈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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