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市新闻办举行

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4场)

解读新修订的《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新修订《办法》”)

新修订《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新修订《办法》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申请条件与保障标准、申请与审核程序、配租与退出、监督及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60条。

(一)关于保障范围。扩大了直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范围,将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城市分散供养特困家庭”纳入保障对象,增强了住房保障的兜底作用。

(二)关于申请条件。新就业职工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报住房保障的,在保留原申请条件的同时,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年龄条件放宽至法定结婚年龄以上。

(三)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新就业群体住房问题,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目前日照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93套。同时,按照住建部要求,日照市于2024年下半年开始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封闭配售、具有保障属性的住房。目前,日照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平台搭建完成,符合日照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青年人、新市民无房家庭可以通过各区县街道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申请。

日照市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目前,日照市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等方式,保障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充分发挥政府公租房的“兜底”作用,进一步降低保障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住房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

日照市从2008年底启动廉租住房建设,2010年启动公租房建设,2014年实行公廉并轨,统称公租房。目前市区有公租房1484套,其中政府投资建设、购买1406套,市场租赁公租房78套,已配租1316套,周转房源168套,入住率约89%。市区公租房房源分布在主城区八个公租房小区。这八个公租房小区都有周转房源可以申请,有住房需求的住房困难群众可到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咨询申请公租房配租或者租赁住房补贴,也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日照市人民政府网、爱山东APP、公租房APP、安居齐鲁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咨询申请。

日照市住房保障范围、对象和申请条件有哪些?

日照市市区住房保障范围是: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秦楼街道、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卧龙山街道、两城街道及香河片区。

日照市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是: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是:1.具有本办法适用区域内常住户籍;2.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单亲父母及未婚申请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上;3.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本办法适用区域内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前款第二项年龄条件放宽至法定结婚年龄以上。

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是:1.具有本办法适用区域内居住证或常住户籍;2.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满28周岁;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本办法适用区域内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5.被本办法适用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者与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是:1.具有本办法适用区域内居住证;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本办法适用区域内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4.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应当在本办法适用区域内稳定就业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租房的,应当与本办法适用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住房保障申请确认程序是什么?申请住房保障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住房保障申请确认程序: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报名,区住建部门会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等部门进行集中审核、确认。经确认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区住建部门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区住建部门将确认情况报市住建部门备案。

申请住房保障应提交的主要材料:(一)《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者收入情况承诺;(四)住房保障诚信承诺书;(五)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社区居委会或者小区物业出具的权属证明。

政府公租房租金价格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关于政府公租房租金价格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新修订《办法》中规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每月9元/平方米;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家庭每月10元/平方米;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低保和困难职工家庭每月12元/平方米。比原《办法》的补贴标准有所提高,按家庭4口人、60平方米计算,每年分别增加了2160元、1152元、864元。承租政府公租房的租金核定价为每月9元/平方米,以上三类家庭,分别按照政府公租房租金核定价格的50%、70%、90%核减租金,不再发放补贴。

新修订《办法》明确将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城市分散供养特困、城市低保边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四类低收入群体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对象,这几类群体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2024年7月,市民政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日民〔2024〕13号),明确“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政府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方式,优先给予住房救助”。此次修订的《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将以上几类低收入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是日照市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举措。

认定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要统筹考虑申请人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按规定扣除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后,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城市977元/人/月)的,认定为低保对象;对人均月收入低于1.5倍低保标准的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且财产状况符合要求的,可认定为特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对选择在家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称之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日照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一定比例,且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时,对没有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或者没有承包土地的,一般按城市低收入人口认定。

记者:王璐 吴昊

编辑:张珊

审校:彭婷

值班主任:王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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