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思南县人民法院许家坝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案件,主雇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情况
李某因装修房屋需要,雇佣聂某为其装修。2023年11月14日,聂某在装修过程中被突然脱落的钉子弹伤眼睛,李某当即送聂某到许家坝镇卫生院治疗,后辗转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并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李某因与聂某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协议,双方产生分歧,请求许家坝人民法庭、综治办、司法所进行调解,未获成功遂起诉至法院,但通过此次多部门联合调解,了解到双方的司法预期,为后续庭前调解成功奠定了基础。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法官在充分研判案情后,于开庭前立足双方的矛盾点进行针对性调解,经沟通,得知李某已愿意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赔偿相关费用,聂某也愿意调解,同时,为了让当事人尽快拿到赔偿款,法官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积极展开调解工作,找到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背靠背沟通,耐心说法析理,分别指出该案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应承担的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向法庭申请出具调解书,以李某向聂某支付4万元结束化解纠纷并当场履行。
法官提醒
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在接受他人雇佣、为他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重提升自身劳动技能和安全保障意识。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应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用工,做好安全培训,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
思南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位置
文图:田杰
终审:黄文松
复审:赵旭
初审: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