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宋某于2017年12月入职某公司,担任初级技术工程师,主要负责华为云服务售后技术支持,工作地点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某项目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某公司及客户端业务所在地”,并明确工作内容与项目制相关。
2022年8月30日,某公司通知宋某,其参与的华为项目已结束,要求其自次日起到廊坊万达广场B座805工位报到,并参与新项目面试及培训。公司通过邮件发送《项目情况变更(结束)通知书》,明确告知宋某:原项目权限及工卡将被收回,新办公地点需按时打卡,但暂时无具体工作任务,公司将为其安排后续项目面试。
宋某认为,公司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且未明确新岗位职责,可能存在降薪风险,因此拒绝到新地点报到。他仍每天前往原项目所在地拍照打卡,但未实际提供劳动。公司多次通过邮件、微信催促其到岗,并警告“未到岗将按旷工处理”。2022年9月14日,公司以“连续旷工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宋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8月31日至9月14日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10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及工作内容是否合法:宋某认为公司未经其同意单方面变更,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合理,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约定过于宽泛应属无效,应以实际工作地点为准,公司变更未与其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某公司则主张项目结束,安排宋某回公司办公场所接受后续安排合理。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宋某称自己在原工作地点打卡考勤,不存在旷工行为,公司未能证明其旷工或违反规章制度,且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员工手册》也未对其培训解释,对其不产生约束力。某公司则认为宋某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三、仲裁结果:解除合法
仲裁委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
四、 法院观点:解除合法
(一)一审法院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一节,宋某在廊坊华为项目中其所负责的工作于 2022 年8月30日结束,而某公司作为供应商需要匹配新项目客户的需求,在该项目结束前,某公司积极为宋某提供多个新项目客户的面试机会,但是截止华为项目结束,宋某的需求与新项目客户的需要未匹配成功。
在此情况下,某公司要求宋某暂时回到某公司廊坊的办公场所去接受后续工作安排(培训及项目面试)并无不当。宋某作为劳动者应遵守基本的劳动纪律,在项目结束后,宋某每天去华为项目场地门口打卡明显与某公司的要求不符,其在前项目客户方打卡也是无法提供劳动的,宋某上述不服从公司管理的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无效的出勤。
对宋某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 14 日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二审法院
根据案涉《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宋某的工作地点为某公司及客户端业务所在地,其提供劳动的具体方式为对某公司客户项目工作,即宋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即对其工作地点随客户端项目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存在预知。
案涉争议发生前,宋某在所在项目为廊坊华为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8月30日结束,宋某客观上已经无在该项目工作继续工作的基础,其所在项目、工作地点等将发生变化,并未超出宋某签订劳动合同时的预期,项目结束后某公司通知宋某的工作地点亦未超出合理范围。
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前述华为项目结束前后,某公司已向其提供多个面试机会,但均非因某公司原因而未成功,在此情况下某公司通知其暂不在生产岗位,无具体工作项目,直至宋某获得某公司为其提供新的面试机会,符合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
综上,宋某关于某公司变更其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如前述,宋某对于其工作地点随项目进展而发生变化应有预期,而其所在华为项目已经结束,而某公司已告知其项目结束后的办公地点,在此情况下,宋某拒绝到某公司告知的地点出勤,仍继续去原项目所在地的工作地点拍照打卡考勤,该行为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无法认定为到岗出勤,某公司对宋某存在旷工的情况进行告知、要求纠正并告知其后果,但宋某并未有效纠正,上述行为持续的时间已经达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程度。
宋某以某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对其不应适用、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工会为由主张系违法解除不能成立, 本院不予支持。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风险提示与实务建议
(一)对劳动者的警示
关注合同约定: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关于工作地点、岗位、工作内容及薪资等关键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合同约定工作地点等内容可随项目变化,要做好相应心理和实际准备。
理性应对变更:遇到公司调整工作地点、岗位等情况,不要盲目拒绝,应先与公司积极沟通,了解具体安排和原因。若认为变更不合理或损害自身权益,可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异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避免因不当行为被认定为旷工等违纪行为。
保留证据:在与公司产生纠纷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各类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沟通邮件、通知文件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至关重要。
(二)对用人单位的合规建议
合法变更:调整员工工作地点、岗位等时,要遵循法律规定,尽量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因客观原因需变更,应提前告知员工详细情况,提供合理的过渡安排,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完善制度,规范解除程序:建立健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旷工、违纪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并确保向员工公示,最好能让员工签字确认已知晓相关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时,务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因员工违纪解除的情况,要充分收集证据证明其违纪事实,同时别忘了通知工会,避免违法解除带来高额赔偿风险。
本案案号:(2024)京01民终126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