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基层法院积极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法官驻中心 心中“住”人民

由于空调噪音问题,隔阂持续了一年之久的两家邻居争论着走进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大门。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共同与双方展开“话聊”。一小时后,原本“红着脸”进门的两家和和气气地走出了大门。

“解锁的‘钥匙’是太和区人民法院提供的典型案例。”调解员告诉记者,“用法院提供的案例释法说理,当事人心服口服。”

优质高效便利化解矛盾纠纷,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

辽宁基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选配政治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突出的诉讼服务团队入驻中心,立足审判职能定位,积极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党委领导下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铁岭市银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于2023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银州区人民法院于同时期入驻区综治中心,派驻一名法官、两名法官助理开展工作。

工作中,入驻团队积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动,实行定期会商机制,不断完善“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体制,充分发挥法院指导人民调解职能,强化与司法、住建、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与妇联、工商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凝聚调解合力,努力促成各类纠纷“事心双解”。

“事心双解”,源自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近日,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法官于娟娟走出综治中心,走进某小区,与玉新街道阳光社区党委书记王刚来到纠纷发生现场,共同调解一起“纠缠”多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既为居民消除了私拉乱接电线的安全隐患,也促进物业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同时,于娟娟还为居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社区工作人员调解时居民会觉得不够专业,不太能让他们服气,通过综治中心联系法官定期到社区现场解决矛盾,居民特别认可这种做法。”王刚表示。

不仅如此,自阜新市各县区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全市7家基层法院积极融入,创新运用“司法建议﹢”工作模式,梳理总结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矛盾苗头性问题、突出性难题,提出有效防范化解建议,协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抓好落实;与县区政府责任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司法局、工会、工商联、妇联、消协、医调委等单位部门建立联合解纷、诉调对接平台,合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24年1月至12月,阜新全市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新收案件同比下降8.65%,实现三年连续同比下降。

指导调解是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的重要工作内容。

沈阳法院依托市委政法委“三零”建设工作体系,发挥基层法院下沉“零纠纷”工作室人员作用,指导、协助“零纠纷”工作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下沉50余名党员法官进社区,具体工作包括积极指导社区调解工作的开展,为社区制定规章制度、处理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社区审查各类合同,上门指导有困难的群众打官司,帮助社区完善法治宣传栏内容。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针对铁西区物业纠纷较多的情况,与物业代理人沟通了解物业费案件产生的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对调解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加强诉调对接,切实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邓继林说。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与综治中心共同搭建调、裁、审对接机制,采取线上线下快调、速裁的模式,依法依规对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用水电气合同纠纷、家事纠纷、小额民商事纠纷等具有简易程序条件的民事案件进行快审、快判。着力构建“电子送达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智能化集约送达新模式,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缩短纠纷化解时间。

人民有期待,司法有担当。

截至3月底,辽宁入驻综治中心基层法院已经过半,近180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人员入驻综治中心,开展指导调解、释明引导、一审立案等服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4700余件,导入诉讼程序1300余件,切实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审核丨黄艳辉

记者 | 黄艳辉 严怡娜

通讯员 | 黄 强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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