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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文

据半月谈日前报道,一段时间,部分地区推动秸秆“全域禁烧”改为“划区限烧”“限时焚烧”;多地烟花爆竹“禁燃令”也有所松动。关于秸秆处理和烟花爆竹政策成为观察基层治理思维和模式的一个窗口——在部分地区“禁改限”的过程中,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有了具象化的深刻转变。

比如,湖南一些地区明确划分了禁烧区与限烧区,并规定在限烧区域内,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发布期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其他时段分区域组织有序焚烧。这样的政策安排不仅有助于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

关于秸秆焚烧和烟花燃放的基层治理措施,近年来一直存在一些争议,不仅基层干部为此耗费了很大精力和心力,而且让一些地方干群关系变得有些紧张、甚至引发一些基层群众不满,还并不一定达到了应有的治理效果。

比如像有的基层干部群众所说,每年秸秆禁烧工作费了那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其实不少秸秆还是烧了。而春节期间的烟花禁燃令,该放的还是放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可以说,严格的禁令并未达到想要的治理目标和结果。

那么,对于禁令开始有所松动,当然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值得关注与观察。

其一,深入调查研究很重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凡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做法与政策,都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实际情况。像秸秆焚烧、烟花燃放,都是涉及面广,历史悠久,即使要出台禁令,也要深入基层群众当中,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能不顾现实实际。

改进工作作风,首要就是改进调查研究。就拿秸秆禁烧来说,如何平衡生态环保、农业生产、基层治理等多方效益?实际上是需要采取认真调查研究,基于科学务实分析的基础来作出决定。

实际上,有的地方和单位没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而是陷入形式主义,走过场。

其二,“一刀切”简单粗暴做法的伤害很大。“一刀切”的做法,最起码是违反辩证唯物主义的,没有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情况,没有很好的把握工作尺度,其实质就是缺乏担当,是不作为,是一种懒政的表现。

而且,越是“一刀切”的禁令,其副作用越大,还可能出现寻租之空间,引发新的问题。

其三,管的边界需要更加清晰明了。对于基层社会,管理当然是必须的,但是如何把握好边界,不至于过了界,从而侵犯到社会群众的合法权益,这就要尊重法治精神。

而从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来看,一是法治,坚持依法办事;二是自治,要更多尊重群众自治,依靠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是服务,尤其是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更多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当下,有的地方和单位对于基层群众,管得过多过宽过频,既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干扰困扰,又给基层工作增加了负担和压力,实属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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