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市食药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3月1日起对全市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流动厨师予以颁发《厨师服务队备案登记卡》,现将第一批持有《大冶市流动厨师登记卡》的56家流动厨师信息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


请广大群众举办宴席时选择纳入备案管理的流动厨师,我们热忱欢迎广大群众对集体聚餐活动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如果你在集体聚餐中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被列入备案管理的流动厨师如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被移除。

来源:大冶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融媒体中心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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