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2025年3月的最后一天,中国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办了件写在《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司法解释里的事。他们通知一位叫毕祺祺的先生,他可以拿起法律赋予的权利,作为他母亲冀某梅的辩护人,并且,法院的大门为他敞开,他可以来阅卷。
这事本身,就像水往低处流,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本该是自然而然。毕竟,法律条文摆在那里,清晰得如同学生守则。 一个法院,同意遵守自己国家的法律:
这算哪门子新闻?
但在冀廷梅案的卷宗里,这件稀松平常的事,却值得单独记上一笔。因为从毕先生——一位在南阳市另一家法院工作的法官——在今年农历新年后不久,正式把辩护手续递交给淅川法院算起,到法院最终点头同意 :
花了一个多月。
一个多月,用来决定一个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几乎没有解释空间的程序问题。南阳方面对此展现出的,是一种异乎寻常的审慎。
在这一个多月里,毕法官也没闲着。他后来在网上写了点东西,说自己试过按规矩来。给他的上级单位,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发短信,希望能当面汇报一下情况。具体到中院的常晖院长,他说,至少尝试找过他十余次。
这些信息,像投入深井的石子,没有回音。
内部的路走不通,这位90后法官,选择了一个在体制内不太常见的动作——上网。他发了篇帖子,标题里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委屈和困惑:《我能否为母辩护,请法院给个说法》。
帖子里,他问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法律教科书的第一章可能就有答案:“我不解,我能不能做我母亲的辩护人,在法律上是一个很困难的议题吗?”
这个问题,在法条上不难,但在南阳的土地上,似乎确实成了一个需要反复掂量、仔细研究的困难议题。
1
在她的名字前面加上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个定语之前,冀廷梅是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的一块金字招牌。
随便翻翻过去十几年镇平县、南阳市乃至河南省的报纸、政府网站,她的名字总是和各种光环绑定在一起:
优秀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
官方的叙事版本里,故事是这样的:2003年,冀廷梅当选石佛寺村支书,面对的是一个只有几十块存款、欠债几万的烂摊子。她没选择简单的卖地换钱,而是眼光独到,模仿北京潘家园,拿出自己的钱,又到处找钱,领着村民建起了专业的玉雕市场。
市场火了,石佛寺成了中国玉雕之乡,号称亚洲最大的玉器集散地。村集体有了钱,开始:
给老人发养老金,给村民交医保,奖励大学生。
冀廷梅也顺理成章地成了人大代表,各种荣誉加身。
在石佛寺一些村民和商户的记忆碎片里,冀廷梅的形象更具体。有商户说她曾拿出自己的钱帮生病的邻居垫付医药费,被称为:
救命恩人。
有村民说她对市场管理挺上心,对外地商户也还算照顾。总之,在官方通报将她定性为黑老大之前,她在当地的风评,似乎与黑字并不沾边。
时间快进到2021年12月。南阳市公安局调集警力,对冀廷梅及其家族进行了一次收网行动。她本人,她的丈夫,她年近八旬的外公,两个舅舅,一个小姨,还有几个远房的叔叔、表叔,总共十几口人,几乎被一锅端。
随后,警方的通告用词严厉,称成功打掉了以冀廷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定性为长期盘踞当地:
欺压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通告还热情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害人,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昔日的致富带头人,转眼成了官方认证的黑社会头目。身份的反转,快得让人有些应接不暇。
起诉书的核心逻辑是:冀廷梅利用职务便利,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市场商户缴纳高额管理费、摊位费,并将这些钱款用于维持组织运转、豢养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她的亲属们,则在她的领导下,分别负责市场的不同环节,共同构成了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官方版本的冀廷梅,与此前公开宣传的模范,以及部分当地人记忆中的好书记,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形象。到底哪个版本更接近石佛寺的真实生态?这个问题,成了后续司法程序中,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的起点。
2
按照扫黑除恶的一般规律,地方恶势力被打掉,通常会伴随受害者的额手称庆和踊跃控诉。但在石佛寺,事情的发展却有点跑偏。
冀廷梅案案情复杂,牵涉面广,她的家属从全国各地聘请了数十位律师,组成了庞大的辩护团队。律师们进驻后,开始做一项基础工作:找到那些被警方在侦查卷宗里列为被害人的商户,听听他们本人的说法。
这项工作的结果,有点出乎意料。律师王昊宸后来描述,他们在石佛寺镇上找了个地方临时办公,结果,大批商户竟:
自发地上门找律师写证言。
据称,场面一度十分热闹,需要排队等候。这些按理说应该控诉罪行的被害人,说的话却惊人地一致:
管理费是交了,但都是自愿的,市场管理得好,我们生意才好做。
这里的摊位抢手得很,哪来的强迫?
冀书记人是不错,没听说她用黑社会的手段搞我们。
律师们很快收集了几百份这样的书面证言,据说后来这个数字增长到了九百多份。这些来自被害人群体的声音,描绘了一个与起诉书截然不同的市场图景:
一个基于市场规则运行、参与者大都自愿、管理尚可的商业环境。
这让局面变得有些微妙。控方需要被害人来支撑强迫交易的核心指控,但被害人们却纷纷表示自己并未被害。
接下来,为了核实这些证言,或者说,为了让这些被害人认识到自己确实被害了:
一场围绕证人的再教育工作开始了。
多位曾向律师提供证言的商户反映,他们接到了来自公安机关的邀请,被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配合调查。地点不一,有时是派出所,有时是某个宾馆房间,甚至还有更具创意的地方:
律师办公室的隔壁。
一些商户描述了配合调查的经历。有的证人说遇到了疾言厉色的询问,甚至拍桌子;也有证人说被明确要求,必须推翻之前对律师说的话,承认自己是被迫交钱;还有证人用手机录音保留证据,结果录下了办案人员的一句点评:
你港片看多了,以为找律师有用?
更进一步的施压方式也被曝出。据称,有警察带着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找到一位坚持自己未被害的商户,暗示如果他继续执迷不悟,他那间赖以糊口的商铺,就可能:
因为违建而被处理。
于是,冀廷梅案的卷宗里,便充斥着这样一种奇特的张力:官方文件上写着数百名被害人,但这些被害人中的绝大多数,却在各种场合努力证明自己不是被害人,甚至还要想办法躲避被官方向照。
这场争夺被害人解释权的战斗,很快从封闭的询问室蔓延到了公开的市场。
辩护律师们为了保护那些愿意说真话、但又害怕被单独约谈的商户,想出了一个颇具行为艺术感的对策。他们在石佛寺人来人往的玉器市场边上,安营扎寨。几张简陋的桌椅,几台笔记本电脑,几位律师轮流值班,风雨无阻,朝九晚六。他们的临时办公室,有时旁边就是一个散发着混合型气味的大型垃圾桶。
他们此举的目的,并非招揽生意,而是要充当一个流动的安全岛。商户如果接到配合调查的通知,可以来跟律师说一声;或者在谈话结束后,再过来复述一遍经过,由律师记录在案。律师们希望,这种公开的、近距离的守护,能够对某些试图施压的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这种略显悲壮又带着点滑稽的举动,可以被称作是:
摆摊式护法。
据说,这场护法断断续续搞了二十多天。南阳的烈日下,来自北京、上海等地的律师们,坐在垃圾桶边,一边处理着案卷,一边接待着前来倾诉或求助的商户。有路过的摊主,会默默地送来几瓶水,或者一把遮阳伞。这份来自底层的朴素善意,与整个案件的压抑氛围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当然,这种守护并不能完全阻挡权力的触角。
辩护律师团队在镇上正规租赁了几间办公室,签了合同,交了房租,一切合法合规。没过多久,他们发现,公安办案人员也成了他们的新邻居,就在同一层楼的隔壁房间办公。需要核查的证人,有时会被直接带到律师办公室的隔壁进行询问。
这种贴身紧逼的阵势,让律师们如芒在背。他们甚至遭遇过:
在自己办公室门口被楼下的公安人员盘问、质疑他们妨碍公务。
再后来,这栋律师们租用的办公楼,还被公安联合房管等部门,以存在消防隐患、属于危楼为由进行了举报,试图让律师们无法在此立足。
有律师在走访商户时,还遇到过不明身份人员的骚扰和辱骂,指责他们是:
骗子、假律师。
并告诫商户不要理睬他们。
围绕证人的这场拉锯战,其手段的多样性、情节的曲折性,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律程序的范畴,更像是一场发生在司法场域边缘的、规则模糊的暗战。
3
如果说证人问题上的交锋是冀廷梅案的实体战场,那么在诉讼程序本身,辩护律师们则经历了一场更为漫长和令人疲惫的程序战争。几乎每一个环节,都设置了重重关卡。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第一步,通常是会见当事人。但在冀廷梅案中,这第一步就迈得异常艰难。2022年8月,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三名核心被告人——冀廷梅、毕炜炜(冀的丈夫)、冀晓永(冀的亲属),突然:
从被羁押了几个月的南阳市看守所失踪。
家属去送生活用品,看守所窗口的工作人员面无表情地告知:人转走了,去哪儿不知道。
律师们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最终确认三人被送到了数百公里外的郑州,关押在号称亚洲最大看守所的河南省第三看守所。然而,当律师们风尘仆仆赶到郑州,提出会见申请时,却遭遇了:
持续半年的闭门羹。
看守所的会见预约系统,要么显示查无此人,要么永远处于正在提讯、正在送达文索、领导审批中、系统维护等各种:
无法会见的状态。
律师们先后十几次前往郑州三看,每次都无功而返。他们尝试向驻所检察室反映,得到的答复是:南阳市公安局专案组发来了函件,指示在本案侦查期间,不安排律师会见。
律师们找到看守所的监管支队领导理论,据说一位领导的回应相当硬气,你们随便告。
就这样,从炎炎夏日到凛冽寒冬,跨越了整整两个季节,辩护律师始终无法见到这三位最重要的当事人。法律规定的律师提出会见要求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至迟不得超过三日。
在南阳公安的一纸来函面前,似乎失去了效力。直到2023年2月,这三人才被:
悄悄送回南阳市看守所。
律师才得以实现第一次会见。这半年的会见真空期,对辩护工作造成的影响,不言而喻。
案件从侦查转向审查起诉,律师依法享有阅卷权。然而,当律师们来到负责审查起诉的淅川县检察院时,新的障碍又出现了。案管部门连续十几天以卷宗还在公安补充侦查为由,拒绝提供案卷。
但有了解内情的人士向律师透露,案卷其实早就移交到了检察院,之所以不让律师看,是因为:
某位检察长有指示。
这个案子比较敏感,要控制一下节奏,不宜让律师过早、过快地掌握全部案情。
律师们再次开启了沟通模式。给承办检察官打电话,打不通;给部门负责人打电话,被告知不了解情况;尝试联系检察长助理,电话直接被挂断或拉黑。
无奈之下,律师们只能层层向上反映。最终,在河南省检察院一位领导的过问下,淅川县检察院才终于在审查起诉期限即将过半的时候,同意律师阅卷。
留给律师们阅看、分析、核对这堆积如山的卷宗材料,并提出法律意见的时间,被大大压缩。没过多久,检察院就正式向淅川县法院提起了公诉,罪名依然是沉重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整个审查起诉过程,给人的感觉是:
结果早已注定,程序只是点缀。
案件终于挪到了审判阶段。2024年8月,法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庭前会议。就在这次会议上,发生了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一幕:多位被官方定性为被害人的商户,自己花钱请了律师,准备参加庭前会议,表达自己并未被害的真实意愿。结果,这些律师和一位亲自到场的被害人:
都被拦在了法院门外。
法警的理由很充分:你们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
被害人想进法庭说说自己的事,法院却说没请你来。这个场景的荒诞程度,让许多法律界人士都感到费解。它似乎印证了一种猜测:
法庭可能并不想听到来自这些不配合的被害人的声音。
在艰难地阅完卷之后,律师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程序性质疑:负责本案公诉的检察院的一位主要领导,与本案的另一名同案犯(已被分案处理,但与冀廷梅案情关联密切)之间,存在着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近亲属关系。根据法律关于回避和管辖的规定,这可能导致淅川县检察院和淅川县法院都不适合继续办理此案。
律师们正式向法院、检察院以及它们的上级机关,都提交了要求改变管辖的书面申请。据说,在某次内部沟通中,控辩审三方人员似乎都倾向于认为改变管辖是更妥当的处理方式:
以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然而,这个看似合理的程序性解决方案,却陷入了漫长的研究和等待批复之中。律师们为此事,在南阳市、郑州市之间,跑了不下几十趟,向各级法院、检察院递交材料,反复陈述理由。但几个月过去了,改变管辖的申请,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案件的管辖权,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在不同层级的司法机关之间传递,无人愿意最终接手。
就在改变管辖久拖不决、案件看似要无限期搁置下去的时候,2025年农历元宵节刚过,淅川县法院突然发出了一份通知,决定对冀廷梅案进行分案审理。
法院给出的理由冠冕堂皇:为保障庭审质量和效率。具体做法是,将检察院一并起诉的三十余名被告人,人为地切割成两部分。一部分十余人,先行开庭审理;包括冀廷梅在内的另外十几名被告人,则另案处理,开庭时间待定。
这个突如其来的决定,像一颗炸雷,在辩护律师团队中引发了强烈反弹。他们普遍认为,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
一案一审的基本原则。
尤其对于需要整体认定的涉黑案件来说,更是荒谬。分案审理,必然导致案件事实被割裂,证据链条被打断,不同被告人之间无法有效质证,最终可能影响对整个案件性质和各被告人责任的准确判断。
律师们更深层的担忧是,这可能是办案机关在改变管辖无望、又急于推进案件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策略性手段,目的是化整为零,各个击破,削弱辩护方的整体力量,强行完成对案件的审判。
正是这个分案决定,最终促使一直保持低调和克制的毕祺祺法官,下定决心走到前台,以辩护人的身份,与这个他身处其中又深感无力的司法程序,进行正面交锋。
4
毕祺祺的介入,让冀廷梅案的叙事,增添了更复杂的维度。
他不是普通的官二代,也不是只懂纸上谈兵的法学院学生。他是一名在一线审判岗位工作多年的:
刑事法官。
他理应比大多数人更了解这个体系的运作规则,更懂得程序正义的价值,也更清楚哪些做法是合法的,哪些是违规的,哪些是处在灰色地带的。
然而,当他自己家人的案件,遭遇了上述种种程序性障碍时,他发现自己多年积累的法律知识和体制内经验,似乎都失去了效力。
他试图通过正常的内部渠道沟通,给院长发了十几条短信,却连一次面谈的机会都争取不到。他想当然地认为,自己作为法官为母辩护,是法律明文允许的权利,递交手续后法院理应迅速确认,结果却等了一个多月,还需要上网公开喊话。
更让他感到无奈的是,自己作为一名在职法官,竟然因为家人的案件:
工资卡被冻结,至今未能解封。
还需要依靠其他亲属的接济来维持日常生活。
他在网上发声,解释自己的动机,并非要与体制对抗,而是信仰法律,希望通过公开的方式,唤起健康力量,促使案件回归到法治的轨道解决。
然而,他选择公开喊话后,等来的并非上级领导的约谈或法院对其辩护资格的迅速确认,而是淅川法院发出的、关于分案后第一批被告人将于4月9日开庭的正式通知。
这个通知,像一盆冷水,浇灭了他最后残存的幻想。也迫使他进一步将自己的处境和诉求,更完整地暴露在公众面前。
或许是毕祺祺法官以体制内身份发出的呼吁,其分量终究不同于普通律师或家属;或许是持续发酵的舆论,让相关方面感受到了切实的压力;也或许,仅仅是因为拖延了一个多月后:
实在找不到理由来拒绝一个法律明确规定的简单程序。
总之,在距离分案开庭不到十天的时候,淅川县人民法院终于给出了那份同意书。同意毕祺祺作为其母冀廷梅的辩护人,可以阅卷。
这份迟到的同意书,其象征意义或许大于实际意义。它并没有解决案件面临的核心困境。毕祺祺的会见权,法院的用词是:
待后续书面通知。
这意味着什么,仍有待观察。法院强行分案的决定,似乎也没有改变的迹象。4月9日的庭审,大概率仍会按照原计划进行。
一家基层法院,在经历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操作和长达一个多月的深思熟虑之后,最终决定,要遵守一下自己国家的法律。
它像是在宣告:看,我们最终还是讲法律的。但这个宣告的背景音,却是此前种种与法律精神背道而驰的程序梗阻和权力任性。
那些曾勇敢站出来说真话的商户,是否已经摆脱了被关照的恐惧?毕祺祺法官,拿到了阅卷权之后,能否在接下来的程序中,真正有效地为他的母亲辩护?
所有这些,都还是未知数。
写于2025年4月1日
本文参考资料:
新京报, 河南一法官“申请为涉黑母亲辩护”:已获法院同意,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