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4吴山界至隐贤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茶庵至安丰段)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茶庵镇茶庵村北郢组、堆坊组、桃园组,关岗村大楼组、老庄组、门西组、塘圩组、下郢组,精神村柿园组、甲空组、前进组、下郢组一组、四清组、土城一组、团结组、小棚组;安丰镇谷贝村大路组、大树组、店南组、东郢组、谷贝组、金庄组、西鱼行组、油坊组,青峰村东圩组、青峰组、塘坎组、西圩组、小套组、新楼组,石集村老街组、王桥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茶庵镇茶庵村北郢组、堆坊组、桃园组,关岗村大楼组、老庄组、门西组、塘圩组、下郢组,精神村柿园组、甲空组、前进组、下郢组一组、四清组、土城一组、团结组、小棚组;
安丰镇谷贝村大路组、大树组、店南组、东郢组、谷贝组、金庄组、西鱼行组、油坊组,青峰村东圩组、青峰组、塘坎组、西圩组、小套组、新楼组,石集村老街组、王桥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S324吴山界至隐贤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茶庵至安丰段)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shouxian.gov.cn/
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茶庵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江兵,联系电话:13329107160;
安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赵辉,联系电话:13093415113。
2025年3月27日
▌来源: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ren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