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河南驻马店一男子称给初恋女友花费200万,如今女友却不想和自己过了,报道一出,立即引发热议。
据报道,张先生是河南驻马店人,他和初恋女友是研究生同学,毕业之后他去了广东工作,而女友则选择在南京。两人开启了长达5年的异地恋。张先生表示,为了维护这段感情,自己给女友买了苹果手机、苹果平板电脑、价值2万多的YSL背包等,还包括平时打个车、点个外卖这种日常花销。
后来,女方父母要求张先生在南京买车买房,于是他拿了70万房子和8万车子的首付转给女方。他表示,自己首付的房子和车子全部都在女方名下,两人已经办理了婚礼花了35万,但是没有领证。
但就在举办完婚礼的一个月,女方却认为张先生家庭条件不好,觉得配不上自己。据张先生描述,自己前后给女友花了200多万,如今却背了一身债。
目前,女方已将男方电话拉黑,记者联系求助人家属了解情况,女方母亲只回应有什么事找律师,就挂断了电话。
几年的情感,几百万的开销,仅仅一句不配便可结束?男方可如何维权?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双方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除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系为表达爱意,小额转账款项和房屋租赁费之外,若交易数额较大,明显超出双方恋爱期间赠与财物的范围,如房屋、汽车等,一般会被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予,可比照婚约关系进行处理。对于婚约关系存续期间大额财产的交付应当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在婚约关系解除后,对于交付给对方的大额财产,应当酌情予以返还。因此,男方可据此向法院主张女方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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