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4月1日电 (记者张萌、陈博)近日,《厦门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实施。《措施》重点围绕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强发展要素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三方面提出了13条措施,内容涉及投资促进、项目要素保障、投资保护服务等。
据悉,《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旨在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厦门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
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其中,在“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方面,《措施》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拓宽吸引外商投资渠道、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到资投资等具体措施。如:厦门市将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全面清理妨碍市场准入退出障碍;发挥火炬高新区产业基础优势,持续打造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高地,加快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加快推动金砖创新基地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在“加强发展要素支持,提高投资运营便利”方面,《措施》明确,厦门市将进一步强化对外资企业用工、项目建设、金融、跨境数据流动、涉外资金及人员来往便利化等投资要素全方位保障,推动项目落地到资,保障外资企业在厦深耕发展。其中,在企业用工保障上,对外商投资企业员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租金优惠;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工业用地双控指标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厦门市各类人才政策,积极为外商投资企业员工提供子女就学、落户等服务。
与此同时,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业务便利度,允许试点自贸试验区内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开展自贸试验区数字跨境流动试点,制定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此外,厦门市还将从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更好地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如: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风险低的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降级抽查比例和频次;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对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实行专班服务,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到资、早投产;积极开展“益企服务”,快速响应外商投资企业合理诉求,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