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建立房票制度与严控新增项目等内容引发广泛关注。
事实上,在城市更新的赛道上,广州已先行一步推行房票安置政策,北京、上海部分区也在去年官宣,加上深圳此次发布意见,目前国内四个一线城市均已出台政策要探索房票机制。
从政策背景来看,在此前广州市推出首张房票时,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就指出,在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的基调下,控制增量、盘活和优化存量的管理思路占据主导。鉴此,广州推行房票安置,将安置需求与存量去化结合,不再新增安置房建设,为深圳提供了思路。深圳也提出通过严控新增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除工改普通工业以及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外审慎审批,与这一思路相契合,旨在避免盲目扩张,集中资源提升项目质量,实现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
在房票制度的具体实施上,广州的房票安置政策给被征收人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设置票面金额与政策性奖励,并规定18个月的有效期限,且可在政府指定的“房源超市”自由选择购买房产。而深圳房票限定用于购买政府指定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能直接引导拆迁补偿资金流入楼市。正如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高级分析师孙红梅所说,短期内,该模式可快速消化商办及滞销住宅库存,激活像龙岗、坪山等区域的楼市流动性;长期而言,多元化补偿能提升更新效率,缩短旧改周期,还可减少安置房建设财政支出。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提到,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新形势下,一线城市推进房票政策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对于深圳来说,这意味着房票制度的推行有着良好的市场基础。并且房票制度给了拆迁户更大的住房选择面,充分体现“好房子”工作导向,让被拆迁人从依赖安置房转变为可认购商品房,提升居住品质。
然而,房票机制也面临挑战。有专家指出,房票的法律性质尚需明确,各地法院对相关纠纷裁判标准不一,若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或项目烂尾,持票人权益难以保障。此外,补偿标准若不合理,房票面值低于市场价,可能导致拆迁户购房资金不足。对此,也有人提出可以允许房票与货币补偿结合,提升政策接受度。
总体而言,深圳此次发布关于城市更新的意见,无论是从房票制探索抑或是严控新增计划来看,都体现了城市更新要从“大拆大建”到精准施策的转型思路,是一次积极且具有前瞻性的探索,未来也有望在城市更新进程中实现城市空间优化、居民生活改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多赢局面。
广东建设报记者 姜兴贵
◎ 编审:左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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