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颖

4月3日,日照市新闻办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4场),日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鹏对新修订的《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新的《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居民居住质量。


王华鹏介绍,日照市长期致力于构建“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自2008年起逐步推进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建设,2014年起统一为公租房,覆盖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共拥有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的公租房1940套,2024年完成公租房配租231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48户,总计174万元。

此次修订的背景是原《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即将到期。新修订的《办法》在保持原有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对保障范围、补贴标准和特殊群体照顾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已于3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4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新《办法》的主要变化包括:一是扩大保障范围,将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家庭纳入租赁住房补贴对象,强化了住房保障的兜底功能;二是放宽申请条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年龄条件放宽至法定结婚年龄以上;三是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目前全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93套,并于2024年下半年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青年人可通过区县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

下一步,日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协同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办法》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共享,优化服务流程,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规范高效。同时,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评估调整,完善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满足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青年群体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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