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召开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不仅是对个案的审慎处理,更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的积极探索与人文关怀。


案件中,多名未成年人因琐事发生冲突,进而聚众斗殴,虽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但已触犯法律。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考虑到涉案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事后均有深刻悔悟表现,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拟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与会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赞同,并表示此次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了司法决定的公正性与合理性。通过附条件不起诉,既能让涉事未成年人深刻认识错误,承担相应责任,又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其学业、生活的负面影响,帮助他们顺利回归正轨。同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教育和训诫,督促法定代理人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在教育上注意方式方法,多与孩子沟通,承担起做家长的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会后,新华区检察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向法定代理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轻罪不是无罪,不起诉不等于无责任,鉴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不轻易对其贴上“罪犯”标签,故轻罪可依法从轻处理,但绝不是对犯罪行为的放纵。对该起案件拟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是惩罚与挽救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新华区检察院将持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图/郑梦菲 刘克敏)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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